郭元鹏:《花千骨》的“抄袭之花”为何能够怒放?

16.07.2015  12:04

  电视剧《花千骨》热播,让原著小说《仙侠奇缘之花千骨》走到台前。7月14日,一则“《花千骨》原著小说被质疑抄袭多部网络小说”的消息流传,并附有部分内容与其他作品内容的对比图。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告诉记者,就图片内容来说,其中展示的《花千骨》原著小说部分内容,涉嫌构成通常意义所说的“抄袭”。(7月15日《中国新闻网》)

  看到这些关于《花千骨》的抄袭图片之后,笔者专门到网上搜索了一下。笔者不是法律人士,但是感觉到这些章节确实存在抄袭嫌疑。不同的作者,不同的小说,为何有了相同情节?尽管《花千骨》的原著作者仍然“默默含羞”,尚未作出多少回应,可想而知的是,也无非在回应的时候有这样几个方式:

  其一,宁死不承认抄袭,如有雷同纯属对不起;其二,只是英雄所见略同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其三,确实没有抄袭,只是看过这些作品,是情不自禁的笔端流露;其四,我就是抄袭了咋的,不行你告我去。

  以上四个假设的回应,都已经是老套的手段,一如“于妈”面对琼瑶的穷追不舍时一副流氓般的嘴脸。《花千骨》的“抄袭之花”为何能够怒放?

  首先,维权犹如取经路。琼瑶状告“于妈”的案子可谓困难重重。可是,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琼瑶是名人,名人发怒了就会引起关注。无论是立案,还是审判,无论是抄袭者还是播放者,都会给点薄面。可是,要知道,网络小说多出自普通写手。琼瑶维权尚且一路都是妖魔鬼怪,让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写手维权,犹如没有孙悟空保护的唐僧,还没有取得维权真经,或许早就成了美味。

  其次,取证犹如盘山路。要打官司就要取证,如何取证?这是个难题,你说他抄袭你的了,他也可以说是你抄袭了他的。这种尴尬的情况多次出现,你在网络上发表了,我也在网络上发表了,你咋能证明是我抄袭了你的?就因为比我早发表了几天?我还说你是利用黑客技术偷窃的我的呢?即使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了抄袭,抄袭者也会百般抵赖,说是英雄所见略同。

  再次,官司犹如长征路。打个抄袭维权的官司,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解决的,要经过反反复复的败诉和上诉。一个官司打个好几年的情况多见。对于一些被侵权的普通写手来说,他们写作就是为了维持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他们有时间,有精力放下孩子的奶瓶,放下妻子的锅铲,放下自己的馒头,去饿着肚子打官司吗?最终也只能私底下接收一点补偿不了了之。

  最后,索赔犹如断头路。即使赢了官司,未必真能拿到赔偿。能够被发现抄袭的,都不是普通作者,不是普通作品,他们背后有着庞大的文化公司。这些人都是黑白通吃的人,都是“上得了天堂,钻得进地狱”的人,就是不给你赔偿,能奈何?最终赔偿也就成了断头路。

  这是网络时代网络小说的伤痛。维护知识产权,需要国家行动,需要公益诉讼,而不能指望普通写手维权。抄袭者如果丢了面子,丢了财富,谁还敢抄袭?

  《花千骨》的“抄袭之花”为何能够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