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专项检查在建在售商品房

14.10.2016  15:02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运营环境和消费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茂名市住建局、茂名市城乡规划局、茂名市房产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本月10至14日,对市区(北组团)在建在售的商品房项目(含已全部销售完毕,但未办理房产证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有规划配套建设的情况、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情况、商品房预售制度执行情况、施工阶段存在问题、房产交易和办证等5个方面,包括对需要配建的市政道路、公厕、垃圾站是否按要求同步建设;对需要配建的绿地是否按审批的规划方案实施;对规划要求配建的停车位、社区办公用房、居家养老用房等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费用的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可按预定时间交房;是否可按预定时间办理房产证等共32项。

  据悉,此次联合检查之后,将进入总结整改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0日,联合检查组对全市专项检查情况和对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进行总结,结合前一阶段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下发整改通知和形成检查报告等,由各企业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选派副总或销售主管等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积极准备、配合检查工作,并做好材料汇报工作,对马虎对待检查、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并引发群体事件的企业,将在媒体公开曝光,列入黑名单。

  茂名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房地产行业的规范和管理一直是房地产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尤其从去年底至今年上半年,针对该行业的投诉频发,更加凸显出规范管理问题已迫在眉睫。通过这次联合专项检查,主要是跟踪核实房地产市场从规划、建设到销售过程中的基本情况,了解和防范企业在维稳方面存在的风险,查处违法违规开发经营行为,使建设过程更加规范,需要配建的设施能够按要求得到落实,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从而进一步规范全市商品房建设和销售行为,健全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环境,促进全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摘自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6.10.10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