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称号

30.01.2016  10:06

  近日,国家住建部、中国残联等五部委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市县的决定》,我市成为江西省唯一荣获“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称号的城市。同时,南昌县荣获“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称号;东湖区、西湖区、新建区、安义县荣获“全国无障碍建设县(区)”称号。

  据抽样调查统计,目前南昌有各类残疾人33.4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6.39%;老年人口79.76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5.41%。2011年—2015年,我市安排了7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改造公厕无障碍设施,增设盲道、扶手、无障碍电梯,慈善超市等工作。五年来,我市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总投资达500万元,为100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于文凯 记者 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