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荣获全市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2.03.2015  17:37

  3月6日,宣传工作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的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近日又传来喜讯,该院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4年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该院研究室张涛同志荣获市中院记三等功一次,黄园同志获市中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去年以来,该院立足审判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力传播法院文化、加强典型案例报道和干警风采宣传,报道最新工作动态及成果,积极向各类纸质、网络媒体投稿,2014年共发表宣传稿件2000余篇。该院采取多项举措全力提升宣传工作水平。

  建立健全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将宣传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健全了内外网管理制度,为内外网分别配备管理人员,及时更新网站内容。进一步规范奖惩机制,充分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该院制定了《西湖区人民法院宣传工作管理规定》,实行宣传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年度没有完成宣传任务的干警,一律不得提拔。该院以研究室为主,各部门设有宣传报道骨干,并规定每周至少提供1至2篇新闻线索。该院定期、不定期派骨干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宣传部门的培训。

  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该院注重培育与各新闻媒体单位的良好合作关系,与江西日报、新法制报、江南都市报、信息日报、工人日报、南昌晚报等媒体建立了常态联系,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加强沟通互动,实现双赢目的;经常邀请新闻媒体老总、编辑和记者来院授课,传授新闻写作技巧和“套路”,提高采写新闻的水平和能力。

  努力创新宣传方式。该院聚焦文化建设,在挖掘原有资源的基础上,继续做强做大“省级文明单位”、“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等司法品牌。每年定期举行主题鲜明的道德大讲堂活动,法官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开庭活动。开通法院微信、微博平台,扩大宣传载体,在异彩纷呈的文化活动中挖掘亮点,捕捉闪光点,及时跟进宣传,利用活动的示范性和辐身性丰富宣传的外延和内涵。

  该院通过狠抓宣传报道工作,不但广泛普及了法律知识,让广大市民通过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和如何做遵纪守法的市民,同时又提升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为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吴云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