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荣获“江西省直机关第十一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7.07.2015  16:29

近日,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委下发了《关于表彰省直机关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的决定》(赣直党字[2016]16号),我会荣获“江西省直机关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称号,并已连续八届(2007-2014)获得此项荣誉。

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机关工委和省直机关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省残联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训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立足残疾人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实干兴赣当先锋、为民服务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推动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奋力开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凝聚了正能量。

    党组书记、理事长陈卫华指出,残联工作受到省领导的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应和日常实际工作充分结合,才是文明创建的真谛所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直工委的精心指导下,全面深化改革,把我会的精神文明工作做得更好,为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新改革新发展,推进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