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6年度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07.03.2017  23:22

根据九综发【2017】1号文件《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综治(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决定》,我校荣获2016年度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这是我校连续九年获此殊荣。

多年来,我校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确保了校园和谐稳定。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荣誉是对我校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鞭策和鼓励,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高度重视学校综合治理、安全稳定、消防等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吴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