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二批GSP检查员的通知
赣食药监办药化流通【2015】1号
各设区市、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省药品审评中心:
为适应我省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工作需要,加强新修订GSP认证检查员的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药品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局拟选聘第二批GSP认证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各设区市、樟树市局在药品流通监管、药品稽查岗位的工作人员;省药品检验院、药品审评中心、各设区市药品检验所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中择优选聘。
二、推荐条件:
1. 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好,爱学习,肯钻研;
2.具有药学、医学、生物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 具有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从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药品稽查或药品检验等技术工作5年以上经历;
4.年龄原则上控制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能适应现场认证检查工作。
三、推荐程序:
凡符合条件者可自愿报名,如实填写推荐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查,并签署单位意见后报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汇总后,集中报省药品认证中心。省局有关直属单位径报省药品认证中心。
四、培训和聘任
省局将视推荐和审核情况,举办拟聘新修订GSP检查员培训班,培训后经考试合格的,将聘任为我省第二批GSP检查员。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GSP检查员的推荐工作,切实做好审核和组织协调工作,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推荐表请于3月13日之前报省药品认证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 新GSP检查员推荐表.doc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