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江西药店也能买婴幼儿配方乳粉 可自愿申请试点

28.10.2014  09:50

10月27日,记者从江西省药监部门获悉,江西省将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11月起开始试点。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采取药店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药店必须持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并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规定的条件,申请同时提供《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申请时须提供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的证明。

药店经营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具备设置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具有单独存放库存婴幼儿配方乳粉,符合标签标注的存储条件。申请时须提供食品经营活动场所及仓储场所周围环境图、平面布局图(标注面积和食品、药品分区)。企业应配置能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远程实时监控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具有将婴幼儿配方乳粉有关票证以及进货查验记录等有关数据上传监管部门信息网络的条件。

根据要求,药店必须具备三级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条件,其零售连锁总店必须具备向门店统一配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条件。药店需配备经过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培训的专业人员。(记者汪清林)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
赣州首开粤港澳大湾区蔬菜直通车
  (记者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日9时30分,上饶之窗
江西今年建设设施蔬菜35万亩
  宁都讯(记者梁健、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上饶之窗
江西金融机构全力支持经济复苏
  (记者刘佳惠子)6月30日,上饶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