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高龄”电梯“带病”运行

18.08.2015  13:52

  □许秀柏

  最近,南昌市红谷滩经典小区电梯经常出故障,而且还多次上演“电梯惊魂”,所幸没有人受伤。根据调查,南昌市的高层住宅小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大批出现,近年已进入电梯老化故障高发期,面临维修或更换的问题。由于目前在电梯维修(更新)经费建立与保障、物业管理体制、住宅电梯使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问题,而电梯困人故障、伤人事故和“带病运行”电梯的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电梯安全隐患对人身安全越来越构成威胁。

  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一、开展基线调查。在全省开展电梯安全普查,研究制定电梯改造或大修的统一标准和周期。就电梯的使用、检测、检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作明确的规范。同时,建立“高龄”电梯档案,加强对“患病”电梯的监管,防患于未然。

  二、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监总局出台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江西省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责任,杜绝违规违法的维护行为和使用行为。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可通过社区宣传栏、公益广告、宣传小册子、短信、微信等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普及电梯安全和使用知识,增强居民安全防范以及自觉参与电梯维护的意识。四、探索筹费机制。积极探索电梯大修(更新)资金的二次筹措机制。最近江西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维护费用,纳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范围。为此应建立住宅电梯中修以上专项维保基金,来源可包括业主自筹、维修基金专项拨付、适当的财政补贴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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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