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莫让鲁莽的价值判断撞了事实的腰
12月3日上午,一则名为“北京街头外国小伙扶摔倒中年女子疑遭讹诈”的图片新闻刊登在各大门户网站,引发网友热议。图中可见一位中年女子倒地,并抱住外国男子和摩托车。新闻的文字描述中,称“一名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许多网友通过图片及文字报道,判断该女子有讹诈外国男子的嫌疑。(河南商报 12月3日)
“北京街头外国小伙扶摔倒中年女子疑遭讹诈”有了最新“续集”,经有关媒体多方查证,确实是外国小伙与该中年女子发生了剐蹭,并且在事后还脏话连篇的痛骂该被撞女子。而此前新闻则是倾向于“中年女子讹诈外国小伙”,正是在这样的“事实倾向”中,才会有了诸多网友以及评论者加入挞伐中年女子的行列中,大呼道德沦陷,丢了国人的脸,如是论调云云。大有事实清楚,论据充分,道德卫道士之风。然而,举起道德大棒时,事实仍然还没有彻底查清,“疑罪从无”,似乎并没有在舆论的大潮中得到很好的坚守。
由于人们参与社会意识的增强,评说和参与社会事务越来越广泛,由于网络的普及,表达渠道越来越畅通,因此,一旦出现争议事件,每一个人都可以拿起眼前的“麦克风”做一回事实的价值评判者。这是应该鼓励的且是有益的,但应该怎样参与,怎样面对这样的事实,除了需要态度之外,更需要冷静的头脑。
然而,缺少事实的支持,造成价值上的强势和道德上的虚高,就把一些事实进行了扭曲。大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有了讹人事件,一些人就对之后的类似事件中都倾向于他人在讹人。如此随大流,人云亦云,根本上是缺少分析,哗众取宠。在这些人的“指引”下,判断就成了“众人的虚妄批判”,俨然失去了“一个人的理性审判”。
这样的例子并不在少数。除了此例外,四川达州“扶人事件”中的蒋老太及家人至今不认同警方确定的事实,仍然表示要“捍卫自己的尊严”,相关媒体报道的“中国人最不敬业”,“公公与儿媳宾馆偷情”等等新闻,一旦出现了迎合某个群体或某个人的利益需求的新闻时,他们就挖空心思,而不顾事实本体真实与否,大肆造势,除了个人素质不够外,更多的是一些人想建立个人在公众舆论上的名人效益、眼球效应,而完全失去了言行的建设属性和担当。
记得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节目的底线和口号就是“用事实说话”。公众不可能都成为一个案件分析的能手,但能够做一个理性的人。凡遇到此事,要兼听要静思,而不是动辄就拿起道德的大棒,给人贴标签,上纲上线。案件归案件,个人归个人,不管此前某人怎样,他在“事件”中的行为才是评判的靶子。“拿事说话”,“拿行为说话”,“用事实说话”,才应该是对待此类事件最应该具有的媒体素养和社会心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鲁莽的价值判断”撞了“事实的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