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莱城区:严防校园踩踏事件发生

27.12.2013  17:42

  26日,莱城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莱城区各学校、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校园治安防范,严防校园踩踏事件发生。

  莱城区教育局要求各单位、学校(幼儿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的“回头看”活动,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电梯、储藏室、危险品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排查梳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严密防范和监控,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莱城区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幼儿园接送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伤害事件发生。还要在学生上下课及放学期间,安排领导和教师分布在各楼层值班,及时提醒、疏导和保护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可以推行“错时制”放学,适当错开各年级学生放学时间,严防校园踩踏事件发生。

  同时,学校还要对接送学生车辆严格进行监督,切实杜绝违法、违章车辆超员、超速接送学生,并进一步加大对食堂的监管力度,狠抓食品采购、贮藏、加工、销售等环节,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入库验收和食品留样等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记者 程凌润)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