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四旬男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万 获刑十年

18.07.2014  16:40

  今视网7月12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记者从江西警方获悉,九江一四旬男子因为盲目扩大生产导致资金链断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余万元,然而他没有换来发财之路,却换回十年牢狱之灾。

  郭某,江西星子人,40多岁,高中毕业后即前往外地打工谋生。2007年,心怀发财梦的郭某向亲戚朋友借款几十万元到共青城市开了一家家电超市。由于当年郭某吃苦耐劳,头脑灵活,超市开张第一年,小超市的毛利润达到了40万,远超初期预想。

  良好的生意势头让郭某信心膨胀,决定扩大经营规模。在还没有全部还清欠款的情况下,他就开始盲目扩大经营,四处借钱、筹款开分店,从一家店面扩大到四家店面。而这时,郭某才发现,事情并没有朝着自己预想的思路发展。由于生产经营扩大,导致店面成本增加,加上店里的经营状况也开始走下坡路,慢慢地入不敷出。

  面对此景,郭某不是果断压缩经营规模,反而开始以高息为诱惑,陆续找人借钱,维持经营。先是找亲戚朋友借,后来找店里的工人、运货的三轮车夫、当地的农民借,只要能借的人都借了。

  2013年7月初,因众多债主逼债,郭某被迫关闭店面外逃。随后,债主报警。

  共青城市公安局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郭某性格较为孤僻,很要强,凡事都不与人商量。老婆孩子对他在外面借钱的事情都不知情,所有的借条都是以他个人的名义所借,总额达400多万。民警还查明,在逃亡过程中,郭某还从信用卡上恶意透支了30万元。

  7月10日,经法院审理:郭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恶意透支,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