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为还赌债男子盗窃28万余元黄金首饰 获刑四年

06.12.2021  16:05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李凤、王海波 记者 江修兴 报道:12月6日,记者从南昌县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为还赌债竟盗窃金行价值28万余元的黄金首饰,最终身陷囹圄。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盗窃案,被告人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万某因沉迷网上赌球欠下高额债务。2021年3月12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万某进行伪装后来到南昌县某金行店,用钢筋铁棍、螺丝刀、老虎钳等工具撬开该金行大门,进入店内实施盗窃,共盗得黄金首饰229件、电子秤一台、不锈钢脸盆一个。经鉴定,上述被盗229件黄金首饰纯度均为足金,净重共计746.73克。经认定,被盗746.73克黄金首饰价值人民币283474元。

  2021年3月13日,被告人万某携带盗得的黄金首饰驾车来到江西省樟树市某珠宝店进行销赃,将其中100.15克黄金首饰以35753元的价格卖给该店。当日下午4时许,南昌县公安局民警在樟树市某宾馆附近将被告人万某抓获归案,并在其身上和所驾驶的车辆内发现了若干疑似盗得的黄色金属饰品。后在被告人万某的指认下,民警在珠宝店依法扣押了涉案100.15克黄金首饰。

  2021年4月9日,被盗黄金首饰已依法发还被害人杜某。2021年4月10日,杜某对被告人万某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万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万某盗窃财物数额达283474元,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万某所盗财物已起赃并发还被害人,其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