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成功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01.04.2014  10:09
        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联合下文批准赣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赣州市排在第11位。江西省还有南昌市获批,排在第23位。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是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新选择,有利于促进区域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突破城市的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限制,提高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增强城市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竞争优势;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新抓手,将加快内贸和外贸的融合联动,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有机结合,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的流动,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约因素,降低交易成本,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新途径,将推动电子商务的法规政策在局部地区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为国家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提供实践依据,开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局面;是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升级,对于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