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获水生态文明创建省级资金110万元支持

29.09.2015  13:32

  日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下拨第一批水生态文明自主创建补助资金,我市1乡3村共获省级补助资金110万元。其中,仙女湖区九龙山乡获50万元,欧里镇昌坊村、良山镇下保村、水北镇熊坑村各获2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水生态文明乡(镇)、村自主创建和经验推广工作。

  据介绍,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水利部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省于2014年全面启动省级水生态文明乡(镇)、村试点建设和自主创建工作。经乡(镇)、村自主创建申报、县级水利部门调研评估、设区市水利部门审核上报、省水利厅复核,今年4月份,全省第一批5个乡镇、14个村分别被命名为“江西省水生态文明乡(镇)”、“江西省水生态文明村”,我市1个乡3个村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