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获评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区

03.02.2017  18:24

  日前,农业部公布了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市、区)名单,全省5个县(市、区)获此殊荣。青山湖区名列其中,成为全市首家获评的县区。

  据介绍,青山湖区于2010年在全区实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规范化管理以来,不断创新模式,实现了从重点抓资金管理向全面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的转变。该区不断拓展工作内容,创新监察机制,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全覆盖。通过建立健全镇(园区)公共资源交易站、“三资公开栏”“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运用互联网+等手段,增强了“三资”管理的透明度,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利用,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得到了稳步提升。(詹先晓 记者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