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菏泽市委常委刘贞坚受贿858万一审被判无期

16.04.2015  01:32

  中新网济南4月15日电 (梁犇)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公开宣判原中共菏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贞坚受贿案,认定被告人刘贞坚犯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