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出台《关于加快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发展的决定》

25.08.2015  09:45

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促进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萍乡经开区)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政策措施,明确了萍乡经开区未来的改革发展方向,为加快萍乡经开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搭建了重要平台。

决定》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将创新萍乡经开区发展体制机制作为解决开发区内部机构设置、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机制的有效手段,进一步扩大开发区管理权限;完善开发区土地开发管理体制机制,优先保障开发区项目建设用地;加大开发区财税支持力度,给予专项支持政策,加大行业资金扶持;完善开发区投融资政策,创新开发建设投融资模式、健全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创新对外开放和自主创业体制机制。

决定》强调,萍乡经开区要优化规划空间布局,依托319、320国道、沪昆高速、杭南长高铁、浙赣铁路等独特的交通区位优势与产城融合优势,实行新老城区多规合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力争在未来三年内形成“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的发展格局。要加快产业发展升级,强化工业主导地位,重点培育新材料、新能源、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食品等4个主导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型产业,形成若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引进培育电商“龙头”,积极推进“互联网+”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要加强工业平台建设,引导企业“退城进郊”、“腾笼换鸟”,大力推进赣湘合作试验区建设,当好赣湘合作的“先头兵”。要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实施中小企业科技成长计划、万众创新计划。要着力推进城市建设管理,高标准推进玉湖新区、田中新区和洪山片区的城市建设,加快数字、网络、信息新区建设,打造萍乡智慧城市先行示范区。

决定》要求,萍乡经开区要以加快改革发展为主要任务,着力消除制约萍乡经开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经开区发展升级、产业升级、创新升级、开放升级,将萍乡经开区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区、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产城一体和带动区域发展的新城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成为全市新一轮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力争到2020年实现生产总值超3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24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外贸出口总额占全市比重30%以上,为萍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目前,萍乡经开区已专门召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就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了安排部署。该区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全区广大干部抓住这一重大发展机遇,迅速行动起来,全面理解消化《决定》精神,结合各自职能工作实际,制定落实举措,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展开,力争在推动开发区新一轮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李墨 李舟 张思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