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四项措施”构建新闻宣传工作新格局

18.10.2013  14:37

        江西法院网讯    为提升新闻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6月开始,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四个方面入手,全力构建新闻宣传新格局,努力开创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

        从思想上重视宣传工作,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该院规定,将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先后制定了《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制度》、《关于加强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网上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和《官方微博管理办法》等制度,使新闻宣传工作有章可循,可以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

        培养人才,加强宣传队伍建设。该院要求,宣传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还要具有良好的新闻敏感性、舆论处理能力和新媒体的熟练运用能力,为此,该院通过构建系统化的学习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新闻写作人员的水平和技巧。

        拓宽新闻宣传渠道,加强与各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坚持传播手段的多样性。该院不仅通过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法院各项工作信息,还通过加强与萍乡日报、中国萍乡网及萍乡城事网等地方影响力较大的媒体合作,扩大法院的宣传面。

        从群众利益出发,将法制宣传贯穿于法院日常工作的始终。该院通过编印《司法与您同行》宣传册,宣传法院工作和常用法律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增强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使新闻宣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