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举行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

20.05.2015  11:50

  5月19日是第三个“中国旅游日”,我市的主题是“休闲惠民美丽萍乡”,市旅游系统在绿茵广场举行了相关活动。市旅发委的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宣传普及新颁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市内各大景区、旅行社推出一些精品游,以及一些优惠活动,吸引市民们的参加和咨询。


   条例”升级“法律


  “今年10月1日即将施行的《旅游法》是我国的第一部旅游法,原先只有旅游条例,现在马上就有《旅游法》了,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这块将有法可依。”当天上午市旅发委的工作人员现场散发宣传单并接受市民们的咨询。

 

  据介绍,这部《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10章112条。前些年,我市某些旅行社为了抢占市场、争夺客源,也推出过港澳游、海南游等一些低价团,市民需要在当地强迫进店、参加自费等项目,这对参加旅行团的市民来说,真的是高兴而去,败兴而归。这一现象在《旅游法》中已明确,“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除了对旅游业中的“零负团费”这块明确外,新的《旅游法》在景区门票随意涨价、旅游开发对资源造成破坏、旅游旺季部分景区人满为患、导游无薪酬收回扣、旅游者“投诉无门”、本地一日游乱象、旅游安全及救援、不可抗力责任分担等当前旅游业中出现的十大焦点问题均有法可依。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来了


  几易其稿历时3年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在2013年2月2日正式获批。2013年2月18日,中国政府网站正式发布由国务院层面发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市旅发委工作人员介绍,针对市民们最关心的旅游休假问题,该纲要主要任务措施中的第一点就强调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指出要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完善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方面的法律援助。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在发展目标中也指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现代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基本建成。同时,《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在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推进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旅游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丰富旅游产业链;扩大旅游人群,发展夕阳旅游、修学旅游、奖励旅游等均有看点。


  据了解,该纲要的核心在于服务大众旅游,旨在解决我国进入大众旅游时代后居民强烈的出游热情与现实条件之间的种种矛盾,如闲暇时间不足,公众服务设施不足,大众旅游的产品不足,扩大旅游人群(老年人、青少年)等等。


   推出了三条休闲旅游线路


  记者在活动现场看见,不少市民手中都拿着一张萍乡市民休闲旅游线路的宣传单,原来市旅发委的工作人员还针对萍乡市民推荐了三条休闲旅游线路,这三条线路将我市大多经典景区都包含在里面,体现了我市红色、绿色、古色的特色文化。线路一为绿色精粹游,主要是武功山一日游、两日游;线路二为生态休闲游,有安源小金山、横龙公园康体游;湘东麻山幸福村、东桥钟鼓寨景区乡村游;上栗红鱼文化村观光体验游;莲花荷博园休闲度假游;芦溪东阳、隆盛山庄休闲游。线路三是人文故里游,安源纪念馆、孔原故居红色励志游,秋收起义烈士陵园纪念游,张国焘、张国庶故里游,莲花一枝枪纪念馆、花塘官厅红色印象游等等。


  “武功山景区3天(22、23、24)门票7折、明月山漂流大优惠限100张……”在当天的活动现场,市内的一些景区推出了优惠活动。据市旅发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明年的中国旅游日,还将组织我市的景区推出相关的优惠政策以惠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