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出台措施加快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02.12.2014  16:53

近日,萍乡市出台《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16年,18个重点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争取实现2850亿元,其中粉末冶金及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形成过千亿元的产业集群,环保陶瓷产业集群、电瓷产业集群、花炮文化创意产业集群、节能环保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集群、生物医药食品产业集群形成过百亿元的产业集群,其他产业集群也均要突破50亿元。18个重点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利税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年均增幅保持20%以上,经济总量占全市工业80%以上。依托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功能定位清晰、规模优势突出、集群效应明显、辐射带动有力的特色园区。

意见》要求,统筹规划发展一批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产业集群。各县(区)根据各自产业特色,明确重点集群,努力形成特色突出、关联性强的市域产业格局。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将重点发展粉末冶金及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生物医药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集群和节能环保产业集群;上栗县重点发展粉末冶金及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花炮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光电新材料产业集群等。

意见》提出,一是要强化自主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通过积极构建科技创新主动服务工作体系,加快提升产业集群整体创新能力;二是坚持科技创新企业主体地位,鼓励集群内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建立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全面提高集群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要坚持科技创新,全面推进科技入园入企,持续开展产学研合作,重点在主要产业园区(基地)创建科技园区;四是要坚持围绕重点产业集群继续引进高端领军科技人才,大力发展“院士经济”、“博士产业”;五是加快创业服务中心、创新创业园、科研院所创业园、博士园等各类科技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