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实行《安全生产三色预警》制度

16.09.2015  13:13

近期,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平安平稳,萍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下发了《萍乡市安全生产三色预警制度》(萍安字〔2015〕17号),制度从适应范围、预警类别、启动条件、预警内容、预警程序五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说明和具体推进工作办法。

安全生产预警每月度发布一次,市安监局、市煤监局等部门,每月月底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当月预警建议和情况说明(煤矿行业由市煤监局协调江西煤监局赣西南分局有关情况汇总),市安委会于下月初对预警建议进行会审,确定后在月初调度会上通报预警,并于5日前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发布预警。

自《萍乡市安全生产三色预警制度》实行以来,效果明显,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