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消防被萍乡市授予“拥政爱民模范消防大队”称号

02.12.2014  13:08

近日,芦溪县公安消防大队被萍乡市人民政府授予“拥政爱民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此荣誉是对芦溪公安消防拥政爱民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

自1997年建队以来,该大队始终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创一流业绩、建一流大队”工作目标,忠诚履职,爱民奉献,圆满完成了防火灭火、抢险救援、拥政爱民等工作,18年来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期间,该大队出色完成了2010年“12.2浙赣铁路黄磷泄漏燃烧事故”、2011年“9.2银河镇地陷灾害事故”、2012年“11.11宣风镇320国道汽油槽罐车侧翻泄漏起火事故”、2014年“2.15武功山救援”等急难险重任务。

为了加强警地文明共建工作,2013年,该大队审时度势成立了全省首个“留守儿童教育成长体验营”,组织编撰了《萍乡市青少年自护教育手册》,以“五大”自护教育课题为依托,组织2000余名留守儿童进警营亲身体验;与源南乡敬老院结成共建单位十余年,每逢节假日官兵都会去看望敬老院的老人,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据统计,该大队共开展警民共建活动160余次,派出官兵350多人次,为地方学校举办军训130多天,受训人员达16000多人,为群众提供各种消防咨询265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