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检察机关定点联系55家单位 全方位开展各项服务

14.11.2013  13:21

  本报讯 郭晓灵 记者刘帅报道:近日,记者从萍乡市检察院获悉,该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双优”(工程优质、干部优质)服务年活动,两年来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3人,在企业内外部同时营造优质法治环境。

  定点联系55家单位

  “真诚希望检企双方共同努力,将华能安源公司新建工程打造成‘双优’工程!”近日,在出席华能集团公司在华能安源公司召开的纪检监察和挂牌督办工作调研座谈会中,萍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德才满怀期待地说。

  当天,朱德才对该公司“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进行了调研,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关于工程建设中反腐倡廉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汇报。这是萍乡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双优”服务年活动的一个缩影。近两年来,该市检察机关定点联系了新城区建设、煤矿棚户区改造等55家重大建设项目单位,通过参与招投标现场监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服务。

  查办职务犯罪案16件

  为企业做大做强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2012年至今,萍乡市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16件22人。

  曾某原任江西省动漫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主任(正科级),2008年4月至2011年5月,先后10多次收受财物共计28万元,为他人在工程结算方面提供不法便利。2012年8月31日,经上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此外,2012年以来,萍乡市两级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3人,为企业发展创造了安定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

  查涉企案“六个不轻易

  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萍乡市检察院明确要求检察人员在查办涉及企业案件中要做到“六个不轻易”: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不轻易查封企业账簿,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

  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办理涉及企业的有关案件时,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以服务为名,吃、拿、卡、要;严禁占用涉案企业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严禁向涉案企业收取或索要办案经费;严禁接受与工作有关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借办案或服务之便向企业推销产品或低价购买产品。两年来,没有检察人员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出现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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