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吴东萍公款旅游被警告处分

24.04.2014  17:03

  今视网4月24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4月24日,江西省萍乡市纪委和景德镇市纪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萍乡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吴东萍公款旅游被党内警告处分。

  据通报,2013年9月22日至27日,萍乡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吴东萍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名义,带领3名下属单位人员,赴陕西省延安市等地公款旅游,旅游费用在下属单位报销。经萍乡市委研究,给予吴东萍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个人承担旅游费用。

  景德镇珠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金谷风今年4月16日7:40,珠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金谷风驾驶公车送小孩上学。经珠山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金谷风行政警告处分。

  景德镇昌江区西郊街道老龄办主任罗五毛今年1月27日,对昌江区西郊街道老龄办主任罗五毛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的问题,经昌江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罗五毛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