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微文史:明清两代萍乡官办学校也“扩招”

05.06.2015  17:40

从唐初开始,萍乡就设立了县学,这就是萍乡当时的官办教育。学校称为学宫,就设在孔庙内。县学的教学内容在元代前主要是“五经六艺”,元代改为“四书五经”,明代为专习一经,后又改为礼、射、书、数四科目。到了清代,县学教材主要是经、史、性理、时文四个方面。为了完成教学任务,县学设教官掌教,并设教谕1人、训导2人作为辅助。县学教官一般为举人和贡生经考试后充任。学生称生员,只有20人。到了明代,萍乡县学也开始“扩招”,将生员分为了三种。一是正规招收的廪膳生,这是成绩好的,共20名,由政府供给廪膳费。二是增广生,这是成绩一般的,是额外招生,共20名。三是在此之外又额外增加一批成绩较差的学生,称为附学生,名额不定。

从清顺治四年(1647)开始,政府学制有所变化,萍乡县学被定为小学。清康熙九年(1670),县学学额减少,萍乡仅可谓小学文童岁试取进8名、科试取进8名、武学生取进8名。这就造成了应试童子人多而录取名额特别少。有鉴于此,朝廷准许萍乡县学由小学改为中学,可录取12名廪膳生和增广生。如遇到恩诏,还可加取5名武学生。即使如此,还是不能满足学生求学的要求。到了清同治六年(1867),萍乡终于争取到朝廷允许在生员数额增加文学永远额10名、武学永远额8名。此外还有选拔到袁州府学就学的,这种选拔不分配名额给萍乡,只凭选拔中的表现,最多的一次,萍乡有9人被选拔去了袁州府学。

作为官办学校,县学的经费最初主要来自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地方官通判葛云奇所置的40亩学田田租。此后历任地方官时有增置,到了清咸丰年间,学田增加到了124.4亩。加上清道光三十年(1850),又有士绅捐赠花庙前、磨盘石等处店房3栋,每年仅房租就可收取8000文。办学经费大有增益,可以满足祭祀、教官薪水和生员伙食的费用开支。(漆宇勤辑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