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水务局党委书记吴东萍公款旅游被党内警告

24.04.2014  19:39

人民网南昌4月24日电 (记者秦海峰)江西萍乡市纪委24日对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经查,2013年9月22日至27日,萍乡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吴东萍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名义,带领3名下属单位人员,赴陕西省延安市等地公款旅游,旅游费用在下属单位报销。经萍乡市委研究,给予吴东萍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个人承担旅游费用。

通报要求, “五一”、“端午”两节临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作风问题的反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严格问责,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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