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筑牢“防腐墙” 严防“灯下黑”

15.02.2017  01:32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自己更应该接受更严格的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萍乡市纪检监察干部李敏拿到《萍乡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后说出了自己的感想。

  正人先正己,这是萍乡市纪委主要领导始终坚持并坚决贯彻的理念。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内控机制,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筑起严密的内部“防腐高墙”。

  “防腐墙”从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那一刻就开始构筑。该市纪委充分发挥廉政谈话的作用,在纪检监察干部上任前开展廉政谈话,让纪检监察干部充分明白纪检监察机关不是监管盲区,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纪外之人”,必须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相继出台、修订了《萍乡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萍乡市纪委监察局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办法》、《萍乡市纪检监察干部约谈暂行规定》等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制度,构建了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让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在制度和规矩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一视同仁是萍乡市纪委坚决贯彻的底线,面对出现的“害群之马”,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约谈函询,对严重违纪问题毫不手软的“清理门户”。2016年以来,共发现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1件,已全部了结;约谈函询纪检监察干部8人,对一名县处级干部进行立案,另对2人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有效的保持了队伍的肌体健康。(萍乡市纪委 谢穹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