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部署开展"一准则、两条例"宣讲活动 刘卫平提要求

18.12.2015  23:25

  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帮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保证其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近日,萍乡市委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一准则、两条例”宣讲活动的通知,决定组织宣讲团分赴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和萍乡学院开展“一准则、两条例”集中宣讲活动。12月17日,市委宣传部召集各宣讲成员单位,就宣讲活动的开展进行了部署。

  市委书记刘卫平对开展“一准则、两条例”活动高度重视,并提出书面要求。他指出,学习贯彻“一准则、两条例”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推进。宣讲团成员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开展好宣讲。要在宣讲中重点讲清楚这三部党内法规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坚决维护党章权威的要求,牢牢把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牢牢把握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牢牢把握中央、省委巡视工作和我市巡查工作在指导思想、巡查对象、巡查方式、巡查布局上的转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每个党员干部能经常对照检查自己,始终做思想上、政治上的明白人,在全市上下凝聚起“奋力把经济搞上去,切实把作风正过来”的强大精神力量。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万林在召集会上要求,宣讲团成员要抓紧时间备课、定稿,学好、学深、学透,讲全、讲准、讲透,要结合萍乡实际和典型案例,重点讲清楚三部党内法规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让听众入脑入心。各新闻媒体要采取生动活泼的报道方式,对宣讲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提升宣传效果,让“一准则、两条例”的有关规定更加深入人心。(萍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