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零容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6.07.2017  14:42

江西广播网7月26日讯:

   萍乡市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大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已停产整治污染企业9家,刑事拘留3人。萍乡台记者董玲报道:
  
    【现场同期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5条,《环保主管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废旧轮胎炼油生产线、窑炉和油管进行查封……】
     7月24号,萍乡市安源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依法对高坑镇王家源村内的一处废旧轮胎非法炼油项目进行了查封。这一项目于今年4月份开始非法生产,建有一座16米长的窑炉以及3座储油罐,主要采用废旧轮胎加热蒸馏炼油。是国务院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小”企业之一。安源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钟伟:“他这个企业(项目)属于没有任何的环境治理设施,严重的影响了环境,现在我们局里面对他实施了封存,对他的生产设备实施了封存扣押。
     今以来,萍乡市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该市环境监察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500多人次,对近2000家次企业进行了环境检查,共下达行政处罚案件110件,执行行政拘留12起,停产整治污染企业9家,刑事拘留3人。萍乡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彭依民:“我们将继续开展好这项工作,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