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两年出重彩 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营改增”作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大战略举措。2012年1月1日,“营改增”率先在上海部分行业试点,此后逐步在全国推开。两年来,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彰显制度创新魅力,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了谋一域而活全局的作用。
积极稳妥:改革向全面覆盖迈进
两年来,“营改增”跨越了“头雁先飞”、“雁阵排列”和“一字推开”三个阶段,正向“全面覆盖”的方向迈进。试点区域由点到面,试点行业由窄到宽,试点户由少到多,改革正在全面深入推进。
2012年1月1日,我国在上海市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截至2013年底,该市19.9万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产生了显著的改革效应,“营改增”纳税户快速增长,企业总部设立明显增加,服务购买需求急剧上升。上海试点首战告捷,为全国积累了宝贵经验。
上海起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取得的应税服务收入,由2011年的2.46亿元上升到2012年、2013年的年均4亿元,跃上了一个大台阶。同时,虽然近两年年均缴纳增值税700多万元,但与2011年“营改增”前相比,企业税收负担却下了“陡坡”——以前要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税负降至1.4%,由此可以看出企业从“营改增”中得到的实惠。
2012年9月1日到年底,“营改增”分批渐次扩大到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含厦门)、广东(含深圳)、天津、湖北和浙江(含宁波)8个省市,试点纳税人达到102.8万户,其中交通运输业16.1万户,部分现代服务业86.7万户。2012年,包括上海在内的9个试点地区“营改增”共减税约420亿元。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扩围,未开展试点的2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全部纳入,至此“营改增”实现了在全国推开的目标,并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实现了区域、行业“双扩围”。2013年底,全国272.5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其中交通运输业54.8万户,现代服务业217.7万户,全年“营改增”减税1402亿元,包括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600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802亿元。
辽宁省邮电规划设计院2013年初就打算购买一批勘察车辆,但硬是等到8月才付诸实施。该院副院长于勇道出了实情:“8月1日辽宁实行‘营改增’后,购进车辆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相当于车价打了八五折呢!”“营改增”给企业带来了发展契机,降低了成本,得到了实惠,这正是纳税人的期盼。
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试点纳税人共2.1万户,其中铁路运输业1208户,邮政业2967户,收派服务业(邮政、快递行业上门收取包裹)1.6万户。
平稳运行: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任何改革都可能产生局部短期阵痛。“营改增”试点之初,由于有些行业还没有纳入试点范围,有的企业不能全面获取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导致交通运输、融资租赁和货运代理等行业的部分企业税负不降反升。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广泛调查研究,商试点地区制定过渡性政策,对企业因“营改增”增加的税负,财政予以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13年,仅北京市就对403户因“营改增”增加税负的纳税人,审核拨付财政扶持资金1.8亿元。随着“营改增”试点行业扩围,企业进项抵扣越来越充分,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
对具体行业遇到的暂时困难,财税部门及时摸底,掌握准确数据,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或工作方案加以解决。比如针对融资租赁业税负上升的问题,规定了售后回租业务标的物本金不计入销售额,降低了纳税人的实际税负;针对知识产权等代理行为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该行业的计税依据规定为不含代收转付相关费用;为了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对电影院实施了简易计税的政策安排,对快递业收派服务适用6%的低税率,降低企业税负,促进行业发展。
应对措施远远不止于此。修订总分支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办法,制定跨境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解决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进销项税额不匹配问题,允许客运站场从计税依据中扣除代收转付的运输费用……一项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显示了财税部门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和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的决心。
2012年湖北省襄阳市国税局开展“营改增”调研宣传时,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总会计师熊萍英曾经因担心税负上升而忧心忡忡,可到了2013年底,她的脸上绽放出开心的笑容:“当年公司抓住‘营改增’契机,新购买了652台城市客运车,虽然应税收入高于2012年,但在抵扣进项税后,还有1700万元的增值税需要在以后逐步抵扣,这可增加了公司一大笔流动资金!”
为了应对“营改增”运行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税务机关坚持加强管理和优化服务并举,制定“营改增”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完善税款清算制度,国税局、地税局紧密合作,开展纳税户清理移交,做到户清、底明和数准。针对试点中可能出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各级税务机关强化税源监控,加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税收风险应对,取消差额征税办法,推广应用严格规范的增值税抵扣制度,有效防范了税收流失。2013年,各地税务机关加大对“营改增”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企业的专项整治,及时发现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案件线索,共检查试点企业6958户,查补税款3.9亿元,进一步规范了税收秩序,为推进改革营造了良好税收环境。
针对部分纳税人对改革的疑惑和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不适应,税务机关扎实做好宣传辅导、持续跟踪、深入调研和风险防控四篇文章,及时答疑解惑,跟进服务,开辟“营改增”绿色服务通道,明确“营改增”工作时限、流程和标准,既方便纳税人办税又降低了税负,让纳入试点的纳税人真正感受到改革的利好。济南市高新区国税局在“营改增”试点前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手册和应急预案,开展全方位培训,对3200多户“营改增”纳税人实行面对面服务,采取局长带班、专区辅导和延时服务等多项措施,为纳税人解决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证了试点的顺利运行。在全国税务系统中,与之类似的精细管理、优化服务的例子不胜枚举。
改革效应:谋一域而活全局
“营改增”试点两年来,总体运行平稳,为深化产业分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拉动就业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实现了“营改增”谋一域而活全局、稳当前而利长远的改革初衷。
——优化了税收制度。“营改增”实现了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征税、层层抵扣和仅对增值部分征税的转变,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为服务业特别是高端服务业发展营造了有利的税收条件,还为促进第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了有利的税制环境。“营改增”对IT服务企业影响很大,山东浪潮集团副总裁李凯声介绍说,以往IT服务业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是全额征税,企业购买服务器等设备不能抵扣税款,“营改增”后虽然名义税率升到6%,但是大量进项可以抵扣,完善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彻底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对企业是一大利好。
——减轻了企业负担。“营改增”实施以来,试点纳税人税收负担明显下降。2013年,北京市纳税人累计减税283.6亿元,不仅“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自身减税182.9亿元,还为下游非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其抵扣进项税额100.6亿元,降低了下游企业税负。如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9月~2013年8月实现含税销售收入81亿元,由于公司86%的业务是与下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据此测算,下游客户因取得该公司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发票,可以依法抵扣减少税款3.9亿元。
——推动了产业升级。“营改增”打通了税款抵扣链条,产生了减税“连锁反应”,激发了市场活力,增加了企业拓展业务、扩大市场和做大做强的动力,促进了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了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加速集聚。如重庆市2013年1.8万户新办“营改增”企业中,鉴证咨询服务业和文化创意服务业分别占36.0%和25%,现代服务业呈现强劲爆发式增长态势。“营改增”还对产业结构优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促进作用,推进了主辅分离,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了社会专业分工。据测算,2012年和2013年,仅“营改增”一项改革就分别拉动上海市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7%和2.8%,拉动现代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4%和5.0%。大型国有企业上海华谊集团原来旗下100多家企业都有自己的物流、设计院和信息公司,集团早就打算剥离分开,但在营业税状态下剥离难以解决重复征税问题。“营改增”后集团加速主辅分离,目前内部的工程设计、信息、物流和运输等服务已集中到4个平台,为主业做强、辅业做大打下了基础。
——扩大了社会就业。“营改增”对二、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形成有力的制度推动,增加了社会劳动力需求。尤其是劳动和技术密集型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就业需求增长最为明显。经测算,由于“营改增”,2012年和2013年上海全社会增加就业分别为14.6万人和14.5万人。特别是小微企业税负减轻后,活力不断增强,在活跃市场、创造就业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特有作用。从上海新成立的试点企业看,2013年就业人数比2012年增长20.5%,高于非试点行业7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就业增长率18个百分点。
——拉动了外贸出口。实施“营改增”后,出口退税由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领域延伸,形成了出口退税“宽化效应”;同时,由于出口货物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也可以得到退还,形成了出口退税“深化效应”。两种效应叠加,更加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地区出口规模扩张和结构改善。经测算,上海市“营改增”试点后的2012年和2013年,分别增加出口224亿元和242亿元,2013年上海市进出口服务贸易同比增长18.0%,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27.0%,总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