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7万户纳税人受益“营改增” 累计减税超10亿

12.03.2014  23:42

  今视网3月12日南昌讯(记者 李星)2013年8月1日开始,江西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服务和邮政业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截止今年2月底,全省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近2.7万户。12日,今视网记者获悉,半年来,江西因“营改增”累计减税超10亿元。

  “营改增”试点江西减税超10亿

  统计显示,截止今年2月底,我省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26985户,其中:交通运输业7256户,现代服务业19624户,邮政业105户。

  “‘营改增’试点以来,除少数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税负有所增加外,90%以上试点纳税人税收负担明显下降或有所降低,并且带动与试点行业相关的纳税人税负有所下降。”江西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截止2月底,江西因“营改增”累计减税10.44亿元。其中:“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累计减税3.85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营改增”多抵扣税款6.59亿元,

  营改增让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获益

  “营改增”政策规定,公交行业可以选择按3%征收率实行简易计税,也可以选择按11%税率实行一般纳税人管理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前,公司每年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在2000万元左右,‘营改增’后,公司每年大约可减税2000万元,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财务处处长吴先锋算了一笔帐,该公司每年在车辆等固定资产购置和成本费用中可取得进项抵扣发票7000万元左右,“营改增”前,这些税金不能抵扣。“营改增”后,购车和燃油等的进项税额都可以凭票抵税,而公司每年销售收入的销项税额5500万元左右,进项税金远大于销项税金,公司实际缴纳增值税为0,随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为0。

  不仅如此,“营改增”还促进了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了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加速集聚。据了解,江西纳入“营改增”试点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由2013年8月的9268户增加到今年2月底的19624户,新增10356户,现代服务业呈现强劲爆发式增长态势,对江西产业结构优化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