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地矿局纪检组结合落实“两个责任”认真部署2017年工作

08.12.2016  11:1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省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视频培训会以及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驻省地矿局纪检组立足履行好派驻机构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知行合一,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着手提前部署2017年工作。

  一、理清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十四届纪委一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挺纪在前,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线,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为关键,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重点,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为保障,认真履行派驻纪检组职责,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委贯彻上级指示和执行政策、作风建设和纪律情况,突出主业,准确定位,把握重点,打造亮点,强化监督,动真格、来硬的、抓实的,努力营造驻在部门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位赶超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明确工作重点。一是监督检查驻在部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突出政治监督定位,加强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宣传党纪党规,把贯彻党内法规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加强对驻在部门党委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正风肃纪与促进驻在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机融入改革发展大局,使之思路相合、措施相配,在服务、保障和促进发展中积极作为。要围绕国家、省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监督驻在部门不折不扣分解落实;检查各种政策性扶持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等按政策规定落实到位;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和下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以及改善民生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围绕权力运行,积极开展对重点廉洁风险岗位监督检查。落实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洁谈话、纪检组长与本级班子成员及下级负责人定期谈话等监督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定期开展对驻在部门及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谈话提醒。深化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督促驻在部门及下属单位对新设工作、项目、资金、岗位的廉洁风险点进行梳理,及时更新岗位职责目录,公开运行流程。围绕工程项目承发包、政府采购、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重大项目投资等市场经济活动,积极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和班子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以及重要决策票决、“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驻在部门及下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围绕《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组织驻在部门对下属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做好新提拔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审查工作,确保不“带病提拔”。

        三、抓好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驻在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以巩固“两学一做”成果为抓手,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纠风问责,加大明查暗访,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机关效能建设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检查,抓好每一个节点,不断巩固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四、抓好预防查处。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强化预防为主。深入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与预警,严防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建立健全案件分析、案情通报等制度,指导督促发案单位剖析原因、建章立制、加强预防。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引导、反馈、应对机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要从重温党章、剖析灵魂入手,让违纪干部深刻检查、真诚忏悔,拯救本人,警示他人。认真执行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制度,既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又要时刻关心、真诚帮助。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追究诬告者,严惩腐败者,依纪依法为想干事、能干事、有作为的干部撑腰壮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认真履行查办案件职责,秉公执纪执法,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方式和标准,管好问题线索。采取联合办案、异地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提高纪检组、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和下属单位纪委办案能力和水平。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加强办案点、谈话点建设,严格案件查办程序,严肃办案工作纪律,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今年至少要办一起案件。

      五、协助主体责任。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走访调研和调阅、查看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资料等方式,协助和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党委主要领导牢固树立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负领导责任。协助驻在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廉洁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确保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始终。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重点抓、抓重点”,防止形式主义和工作上的缺位,把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任务及要求融入到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去。督促驻在部门健全完善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和主抓直管机制,健全完善约谈提醒制度,对涉及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的轻微违纪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约谈提醒。要严格执行党委(总支、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和述责述纪述廉制度,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坚持和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推进和保障“两个责任”落实的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作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约谈函询、公开通报、典型曝光等方式,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形成良好的作风习惯。

        六、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受理反映驻在部门和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信访举报和批评建议。加强对上级纪检部门转办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等信函的督办回告。要做好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等时效性强的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地向驻在部门党委反映,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提出建议意见,依纪依规处理信访举报反映的重要问题。严格遵守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纪律,对举报人的情况要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自身建设。要求纪检组成员强化主责主业意识,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善于监督、敢于执纪、勇于问责,切实承担起监督职责。要严谨学习,提升素质,注重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纪委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成果。要加强业务学习,通过组织学、自学、参加培训和跟班学习等,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和能力。要严肃作风,锤炼品行,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对党忠诚、实干担当、干净干事、知行合一的表率。要严明纪律,强化监督,要心存敬畏和戒惧,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要严格工作纪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重大事项须经集体研究决定,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和请假制度,树立纪检干部良好的形象,为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贡献。(驻省地矿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