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12.01.2014  23:46

中共江西省委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
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13年12月28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是我省发展面临的又一重大历史机遇,是破解当前各种发展难题、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重要法宝,是决定江西未来命运的关键一招。中共江西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决定》,结合江西实际,研究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认真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认真贯彻《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行动指南,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聚焦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紧扣“六个紧紧围绕”改革主线,突出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重大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坚决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坚决革除体制机制的顽障痼疾,确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全省上下要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历史机遇,统筹谋划,分类推进。对方向明、见效快且属于地方事权的改革,抓紧实施、加快推进;对涉及面大、情况复杂而又必须推进的改革,积极探索、大胆试点;对属于中央事权且已经明确的统一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坚决实施;对必须由中央适时推出配套政策的改革,早做准备、及时跟进。要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我省各项改革。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若干领域走在全国改革前列,成为改革的“试验田”和先行区,形成具有江西特色、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开拓更加广阔的前景。

   二、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力度,采取出资入股、股权交易、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鼓励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吸引、带动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战略投资。重点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重组,支持优势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跨企业集团强强联合,打造一批具有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加快政企分开,真正实现国有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内自主拓展、自主决策、自主经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鼓励国有企业面向境内外公开聘任经营者。建立更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有序剥离、移交国有企业社会管理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或重组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自然资源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提高国有资产资本化、市场化、证券化水平。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领域有序退出,更多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释放国有资本效能。研究完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制度。在股权多元化工作中严禁违规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打破一切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障碍和壁垒,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大幅提高在全省经济总量中的比重。着力引进培育一批重点行业的骨干民营企业和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与大企业、企业集团配套的中小微企业,吸引省外客商来赣投资发展,鼓励在外赣商返乡创业创新。大力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军工行业、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金融、科技和人才支持。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效能,信守政府法定承诺,严禁和整治各种形式的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行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和完善产权(股权)交易平台,以资本为纽带,积极推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相互参股控股、合资合作,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导推动各类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激发企业自我发展、创新发展活力。

   三、全面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和环境。打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所有制之间的市场壁垒,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江西实际,科学制定负面清单,实行宽进严管、“零门槛”。加快落实国家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营造诚信商务环境,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各部门各行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共享和应用。严禁和整治市场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按照国家统一政策,积极有序推进水、电力、交通、电信及自然资源等领域价格改革,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加快完善商贸物流市场。充分利用独特区域优势,着眼加快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壮大,优化规划布局,整合省内物流资源,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形成公路、铁路、航空、航运互通互联的物流网络,推动物联网发展。建设升级一批区域骨干批发交易市场,着力打造一批现代商贸物流园区,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大力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大型物流企业,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吸引国内外企业在赣集聚发展。大力发展新型商贸物流业态,引进和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领域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重点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和示范城市。

  加快培育发展金融市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和高端金融人才,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转型、做优做强。鼓励和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在赣设立相关机构,健全完善区域金融体系。推动组建省商业银行、再担保公司,组建地方法人保险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发展、规范票据市场、债券市场,紧紧抓住国家推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及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的良好机遇,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产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推进保险资金入赣,鼓励、支持重大项目主动对接保险资金。积极发展融资租赁、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和各类融资性中介机构。加快组建工业、旅游等投融资平台,完善产业投融资体系。推动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加快金融集聚,着力建设省金融商务区和省金融产业园,支持南昌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积极争取进入全国民营银行试点范围。按国家统一政策,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碳金融等新型金融市场。

  健全人力、信息、技术、土地、矿产资源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健全统筹城乡、区域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大力发展信息市场,加快推进智慧城市、4G网络、三网融合建设。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转移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兴办领办科技型民营企业和科技成果入股,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完善土地市场,积极跟进国家政策,改革征地制度,探索研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和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区域性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和林权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建立矿产资源市场体系,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