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28.08.2015  10:39

  8月25日,副省长郑为文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听取省环保厅领导班子学习体会发言。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分别派员参会。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和实施的《办法》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大推进,对提高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依法治理的担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落实好《办法》,就是要学习好、领会好《办法》的精神,充分认识《办法》和新《环保法》是环保工作的两把利剑,明确责任主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要认真梳理环保工作的每个环节,树立底线思维。要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了解掌握《办法》精神实质。要以《办法》实施为契机,把环保各项工作做实,为我省绿色崛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