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大制定出台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实施办法

04.05.2016  20:24

  江西师范大学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高校实际,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切实强化纪律建设和规矩意识,形成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党委各部门和有关部门协同、校院两级联动发力的工作格局,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实施办法》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把好人事招聘关口,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学纪律,加强科研工作监管,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工作,加大招生录取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评先评优扶困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监管制度,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廉政风险管理,开展廉政巡察和约谈工作,加强纪律审查监督,加强监督执纪能力建设,强化党委工作部门职责,形成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工作合力,发挥考核评价引导作用等20个方面,提出了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举措,具有较强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又彰显了学校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建设融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坚强定力。

  为确保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落地见效,《实施办法》提出建立健全教育预防、问题发现、案件查办处理、通报曝光、工作报告等5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强调,学校各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并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江西师范大学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