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出台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工作意见

31.08.2015  22:52

  为贯彻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真正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大多数,日前,抚州市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工作意见》。

  《意见》牢牢把握“抓早抓小抓好预防”的核心要义,探索建立健全“四早”工作机制,即:强化问题导向,多渠道、多途径及时发现和揭露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和严重违纪问题,建立健全早发现工作机制;注重关心干部,强化对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方面出现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建立健全早提醒工作机制;及时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确保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有违必查、动辄则咎,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成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早查纠工作机制;坚持改革创新,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强化制度执行为重点,运用“制度+科技”风险防控模式,建立健全早防范工作机制。“四早”工作机制涉及坚持专题调研制度、打造作风监督网络平台、开展纪律建设五约谈、推行一案三查找、建立问责档案、开展廉政风险科技防控平台建设等18项具体工作任务和举措。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将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执行,做守纪律、讲规矩、抓落实的表率。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聚焦主业主责,严格监督执纪,进一步深化“三转”,完善工作格局,优化业务流程,适度调整力量,加强能力建设,优化考核评价,为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提供坚强保障。

  为进一步贯彻好本意见,市委要求市委常委会成员要带头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监督;市纪委要创新监督方式,特别是要通过开展提醒约谈、组织廉情质询、实行履责报告等方式,加强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同时,该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工作领导小组。(抚州市纪委  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