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18.09.2016  18:3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8日至4月24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党委进行了为期1个半月的政治巡视,并于2016年5月23日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学院党委认真贯彻省委部署和巡视组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全面统筹、突出重点,落细落小、抓常抓长,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狠抓整改落实工作,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广泛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更多实效,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2个月来的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学院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学院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端正态度、提高认识。 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天下午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1类问题,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根源,研究部署整改。学院党委及班子成员一致认为,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反馈的意见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强,是对学院的一次“把脉会诊”和“政治健康体检”,为学院敲响了警钟、亮起了红灯、指明了正确方向。院党委强调,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教职工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转化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教育生态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建立长效机制的实际行动。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院党委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承担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系(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调度、推进整改落实工作。5月26日,学院召开党委会,对巡视反馈意见逐条进行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经过党委会、专题会议的多次研讨,几易其稿,并在征求省委巡视组和省纪委驻省工信委纪检组意见后,学院制定下发了《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党委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赣经院党字〔2016〕14号),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各项整改要求都能“对号入座”、“不留死角”。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力以赴抓统筹协调、抓任务落实、抓督办指导,与学院班子成员、各部门、各系(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经常性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领导,分口召集专题会议30余次,研究落实整改任务,亲自把关、亲自督办,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各整改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整改的直接责任,根据学院安排,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挂图作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全院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促、狠抓落实。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学院召开5次党委会、2次院长办公会,审议研究整改工作的有关事项,听取各责任部门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院领导每周的碰头会上,均要通报上一周整改工作情况,安排布置当周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学院党政办公室积极围绕整改任务开展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了“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的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大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需要整改的17具体个问题,截至2016年7月24日,已基本完成整改的15个,拟定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的2个,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

(一)落实政治领导责任不到位

1.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识不强,对中央、省委下发的重要文件,学习、宣传不及时,联系学院实际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学院党委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决向中央和省委看齐,坚决与中央和省委同步。一是及时学习宣传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院党委通过党委会、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以及文件传阅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与学院建设发展相关的重大决策部署。如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院党委通过党委会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对全院各级党组织抓好学习作出了相应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院党委及时安排了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进行了专题学习;对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三届六次会议精神,院党委均在第一时间进行了传达学习;对中纪委和省纪委下发的有关通报,院党委均在党委会上进行了传达,并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切实强化反面典型的教育作用。二是迅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对中央和省委部署的重要决策,学院能够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决策落地。如按照《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赣发〔2016〕3号)文件要求,院党委于2016年3月4日即制定下发了《中共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实施办法》(赣经院党发〔2016〕2号),坚持挺纪在前;根据省委《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院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的通知》(赣经院党字〔2016〕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通知》(赣经院办字〔2016〕42号),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教育生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活动的部署安排,学院及时地在党委会进行了传达布置,并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了建党95周年纪念大会,全院党员面向党旗进行了庄严宣誓,表彰了在学院建设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4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6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发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读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资料1000余册,邀请省纪委副书记陈小平同志来院为党委中心组作辅导报告,重点解读“一准则两条例”。四是做好“补课”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共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赣经院党发〔2016〕1号),并根据方案要求,制定了党委、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各党总支(直属机关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2. 关于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抓得不够实的问题

(1)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不健全,没有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来开展学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申严格执行学院《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赣经院党字〔2013〕39号),进一步明确学习形式和学习安排,做到党委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主题、有层次、有创新。2016年,学院制定下发了《宣传部关于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2016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赣经院办字〔2016〕8号),对全年党委中心组进行了周密安排和布置。二是丰富学习形式,2016上半年,学院根据工作实际和学习需求,组织安排党委中心组学习会9次,形式包括专家讲座、专题研讨、主题发言、交流发言、实地参观考察等,成效明显。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坚定执着追理想”的主题,前往方志敏烈士纪念墓瞻仰学习,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先烈事迹,畅谈心得体会,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2)关于学院党委对“两个责任”落实压力层层传导不够,对学院一些重大问题推动解决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中共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赣经院党发〔2016〕1号)和《中共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实施办法》(赣经院党发〔2016〕2号)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念好“紧箍咒”。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逢会必提反腐倡廉要求;党政办公室加强了重要时节的廉政提醒,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廉政意识,紧绷廉政之弦。二是打好“组合拳”。召开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以签字背书的形式强化责任落实;开展了廉政谈话,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60余人次,其他班子成员也分别对分管部门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强化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系(部)、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开展督察。三是筑牢“防火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建设,根据落实“两个责任”方案要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要完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增加党建工作在学院各部门、各系(部)年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系数,切实做到压力层层传导。四是建立并坚持实施“年初有要点、一周一碰头、一月一调度、年中一小结、年末有总结”的工作推进机制,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动学院重大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五是认真落实院领导挂点联系系(部)、支部和院领导进课堂、进宿舍等制度,促进了院领导以身作则深入基层、改进作风。

3. 关于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1)关于学院党委2013年以来未专题听取党建相关工作的汇报,并未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把听取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师生思想政治、群团统战等工作纳入议事范畴。二是制定了《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初稿)》,对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以来,学院党委会听取或审议党建工作议题9次、统战工作议题1次、工会工作议题3次。明确统战工作管理职能部门,加强对统战工作的组织领导。2016年5月4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前往学院团委调研,专题听取了共青团工作情况汇报,并对青年学生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2)关于学院党组织活动开展较少,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赣经院党字〔2016〕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的通知》(赣经院办字〔2016〕37号)、《关于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的通知》(赣经院办字〔2016〕31号)、《关于在全院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通知》(赣经院办字〔2016〕29号)、《宣传部关于2016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的意见》(赣经院办字〔2016〕13号)等制度5项,着力推动支部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2016年以来,学院各级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活动达80余次,开展支部活动20余次。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齐系(部)党务干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班子成员到所在支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并为支部上党课8次。四是强化党员活动经费保障。学院按100元/人的标准,向党支部下拨党员活动经费,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资金保障。五是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制定下发了《中共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全面推行“党建+”工作实施方案》(赣经院党发〔2016〕4号),成立了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建+”的十项重点任务,丰富党建工作载体,促进了学院党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协同推进。

(3)关于学院党员代表大会和基层党组织换届的有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26号)文件要求,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沟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并召开全院党员大会。

4. 关于内部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执纪追究,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严肃组织处理。二是严格执行《中共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实施办法》(赣经院党发〔2016〕2号),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通知》(赣经院办字〔2016〕42号),进一步强调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值班纪律、 外出报告制度、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教育与管理。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不坚决

1.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节日福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责令组织人事部会同财务处对2013年以后所有有关福利的发放情况进行排查,2013年后未再发生违规发放节日福利问题。

(2)关于学院薪酬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向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咨询,进一步规范绩效工资发放。针对工作单位发生变动人员的奖金发放,加强了单位间沟通,避免重复发放。二是启动了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学院薪酬管理。

(3)关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科研处会同财务处对科研项目经费情况进行排查。二是重申严格执行《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赣经院字〔2012〕25号),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预算管理。三是制定下发并严格执行了《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科研项目管理费使用办法》(赣经院字〔2016〕10号),对科研项目管理费的使用范围、报账程序和提取及分配作了明确规定,规范了科研项目管理费的使用。

2. 关于招生工作存在的有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6年学院重新制定了招生政策,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也多次强调招生纪律。

3. 关于职业技能考试报考及收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申强化制度执行。严令禁止职业技能考证与课程校考挂钩,并对全院职业技能考证与课程能否过关挂钩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修订完善了学院职业技能考证管理办法。二是制定下发了《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社会性考试费用支出管理办法》(赣经院办字〔2016〕4号),对全院各类社会性考试费用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予以规定,加强支出管理。三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6〕35号)文件要求,对侵害学生利益等问题进行了排查整治。

4. 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制定下发了《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公车使用管理管理办法》(赣经院字〔2016〕31号),严格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

(三)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格

1. 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扩大了民主测评谈话范围,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学院党委还在全院全体党员范围内对符合提拔条件的正科级干部进行了民意测验。二是取消了系(处)助理岗位设置,对相关人员重新进行了安排。三是制定了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进一步规范学院干部选任工作,今年9月学院党委统筹考虑干部轮岗问题。学院还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全院7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四是进一步做好干部档案清理扫尾工作,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为干部选拔任用做好基础性工作。

2. 关于进人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人员招聘过程中的程序管理,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操作,坚持严格的用人标准,为学院长远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是制定了学院人事调配办法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初稿),为人才引进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强对新进人员的档案审核。

(四)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规避公开招标,存在廉政风险

1. 关于部分工程项目,以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或未经批准直接发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下发了《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赣经院字〔2016〕9号)。二是强化制度执行,2016上半年开展的建设工程全部严格按相关法律、制度和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党委会多次听取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情况汇报,就落实相关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党政办公室(履行机关纪委职责)对建设招投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切实降低廉政风险。

2. 关于部分物资设备采购,以拆分采购金额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和《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各类招投标工作。二是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规定,对物资设备、教材、图书、学生食堂等开展了公开招投标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在省委巡视组的指导下,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学院一些具体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建工作持续强化,教风作风明显好转,选人用人工作公信力不断提高,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领域廉政监控显著加强,促进了学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但我们也深知,这与省委的要求,与社会各界的期待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要持续发力、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整改落实永远在路上”的观念,继续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毅力持续深化整改工作,着力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为办成具有鲜明创业特色的商学院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我省实现“提前翻番、同步小康”总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后续整改。 院党委将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加强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本着“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氛围不淡”的原则,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硬措施、更严的要求,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回潮”;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还需一段时间的整改事项,将加强跟踪督察,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

(二)切实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本着“从长从远”的原则,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漏洞,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把纪律和规矩挺立起来、严起来,着力构建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务实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制度管学、管权、管责、管事的良好局面,坚决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要部分,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行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以强烈的责任担当,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转型,努力开创学院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学院党委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卧龙路269号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封请注明:对中共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30088,电话:0791-8395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