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银行卡免费新政不能靠道德自律

02.09.2015  21:25

  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去年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文件,对银行卡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收取进行调整。今年8月初,广东省消委会联合深圳市消委会、佛山市消委会、东莞市消委会及消费者代表组成暗访体察小组,在广深佛莞四地随机挑选35家营业网点暗访体察,发现35家网点中全面执行规定的有7家,占20%;未全面执行规定的28家,占80%。

  打破利益比触及灵魂都难。尽管发改委和银监会下发的文件从去年8月就开始生效,然而一年过去了,银行大多采取的是“申请就办,不申请就默认”的办法,不宣传告知消费选项,又不提供更多的方便,使得用户一方面因不熟悉新政而被动放弃权利;另一方面则因为网点申请太过繁琐而主动放弃权利。

  正如有用户质疑那样,与当初为了推销业务而大造声势,甚至不厌其烦的广告轰炸相比,让银行让利或减免费用时,其又低调得悄无声息,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既不大张旗鼓的主动宣传,也不被动的为用户提供方便的网上服务,更不用说采取系统主动设置的方法,给用户启动一个“统一处理模式”,让免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善策落到实处。

  如此强烈的反差,根本上讲还是一个利益作祟。“唯利是图”之下,扩展业务的穷尽其法与让利的讳莫如深,不过是一块硬币的两面,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账户免费申请的做法其实是种软抵抗,是银行对“让利于民”的消极性应对。

  2003年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银行收费项目仅300多种,但在“商业银行自行制定和调整”这一规定之下,收费项目不断膨胀。究其原因,皆在于对银行收费管理存在失之过软的现象,使得银行收费行为处于事实上的无序状态。虽然减少收费反哺社会成为银行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创新的现实要求,然而在垄断行业的强大阻碍下,这一步骤推进得并不顺利。

  这既是银行整体商业道德低下的延续,也是监管不力的表现。要让银行从高高在上回归到“以顾客为上帝”,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和维权的力度,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应当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则要加快银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进度,实行银行业的改革而打破垄断,让竞争成为源头活水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