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乱象何时才能被“结扎”?

19.06.2014  19:28

  新华网江西频道6月19日电题:落户乱象何时才能被“结扎”?

  新华社记者吴锺昊、高皓亮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菖蒲乡陈先生想给政策内生育的儿子落户,却被乡派出所及计划生育办要求做结扎手术,经媒体报道后再次引发人们对落户政策的关注。

  事实上,除了江西寻乌,全国许多地方都存在结扎证明、超生罚款证明、出生证明等证明不全,就不能给孩子办理户籍登记的情况。江西安福县公安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坦承:“生了两个小孩要结扎,不结扎不给上户口,全市到处都这样。

  频频曝出的落户乱象值得反思,一个呱呱落地的孩子作为公民享有落户的基本权利到底有多难?法律有没有给出答案?为何计生政策与行政审批挂钩现象迟迟不能被终结?

   不结扎不能落户 计生证成“通行证

  菖蒲乡的陈先生夫妻双方都是农民,之前生育了一个女儿,按照国家计生政策相关规定,陈先生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2010年,陈先生和妻子领取了二胎准生证,新生命在第二年降临,全家人沉浸在儿女双全的喜悦之中,却一直未给孩子办理户口。近期,孩子上幼儿园需要户口,陈先生到乡派出所办理落户时,却被告知必须出示计生证明,否则孩子将成为“黑户”。

  计划生育证明指的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当地计生办工作人员表示,计生证明办理并不复杂,前提是陈先生的妻子必须先接受结扎手术。而计生证明在当地有很大“作用”,不仅办理落户需要,甚至连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的发放都要出示此证明。按照当地计生部门工作人员的话说,就是没有结扎证明说明计生义务没有完成。

  日前,寻乌县相关部门公开证实了这一情况。而由此可见,政策内出生的孩子落户尚且面临诸多门槛,超生的“黑户”想要“洗白”则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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