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博:户籍改革须防公共服务拖后腿

01.08.2014  10:35

  力度、决心、涉及面可谓前所未有的户籍制度改革,于昨日(7月30日)正式拉开序幕。中国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这块“硬骨头”正式破冰。(7月31日《新华网》)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前所未有。中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即将退出历史舞台。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一大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对于即将进入城镇的居民来说,这无疑是一件利民惠民的好事。然而,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将关系到进城居民的切身利益。笔者认为,户籍制度改革须防以下几个方面拖了改革的后腿。

  一是老百姓能否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迁移?住房保障能否跟上?作为即将迁移的农民工,大多都有自己的迁移想法。虽然无法让人可以自主选择想要迁徙的地方,但在资源承载能力等因素不受限制的情况下,作为合理的迁移意愿,当地政府能否考虑照顾大多数人,适当满足他们的迁移意愿,这将考量政府的应变能力和民本情怀。力争让进城的计划变成皆大欢喜之事,就得将好事办好、办牢、办实。

  二是就业服务能否跟上?对于刚进城的农民工来说,进城仅仅是个开始,而就业服务才是关键。试想,假如进城的农民工没有工作,那么他们就没有收入来源,就会面临失业的风险,后果可想而知。因此,就业服务涉及社稷民生,事关重大,要解决进城人员的就业问题,把服务工作做在进城的前面,让进城人员既落了户,又有稳定的工作,从而能够开开心心地过上城里人的正常生活。

  三是基本医疗卫生能否得到保障?每个人都面临“生老病死”,迁移进城的农民工同样不例外。有没有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得怎样?能不能让进城农民工满意?这些都是进城前就该落实的基本医疗卫生设施。应当办出高水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才能承担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应尽的责任。及时办理进城农民工医疗保险,纳入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使他们享有居住地基本医疗卫生保障的权利。同时,别让“看病难”、“看病贵”吓退了进城农民工,从而把医疗卫生这一基本的民生解决好,让进城农民工健康生活,开心工作。

  四是随迁子女的上学问题能否享受与原城镇孩子一样的上学条件?是否把进城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到区域教育的发展规划之中,这将关系到随迁子女入学,接受平等教育资源的权利。因此,希望各地按照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让随迁子女能够享受原城镇孩子一样的上学条件,依法保障他们能够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另外,不妨借鉴国外经验,将部分著名大学安排在中小城市,这样既可以吸引农民工自愿进入中小城市,有利于缓解随迁子女上学难问题,而且通过提升这些中小城市的影响力。

  如何让进城农民工高兴迁移、让新入住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到位,避免进城居民享受“不同等待遇”,这才是户籍制度改革应该事先考虑到,并落到实处的不容忽视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做得好与坏,将直接关系到进城农民工的现在和将来。

  政府信息公开和空气、阳光与水一样是现代社会最得要的资源。想要治理“小金库”,规范“三公消费”,从源头上遏制奢靡享乐之风,加强反腐建设,全国上下就必须多点儿“阳光意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还有赖于观念的革新和措施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