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博:招录考试要有诚信

26.05.2014  11:16

  日前,在九江事业单位招考考试中,有28名考生被北京权威机构鉴定试卷雷同,九江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据此判定这28名考生为零分。(5月23日《人民网》)

  无独有偶,本月广西多名公务员考生试卷被判雷同卷,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而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一岗位笔试23人参加22人零分,官方回应22个零分人员属缺考,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纵观这类案例,无论是“萝卜招聘”,还是考试作弊,都违反了考试纪律,损害了考试的权威性。

  随着高科技手段不断运用到考试场,主考方为了防止考生作弊,设置了身份证识别仪、手机信号屏蔽仪、视频监控等设备;而考生为了作弊,不惜花重金购买高科技作弊设备。招考现场俨然成为了“”“”斗法的竞技场。到底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还是魔高一丈,道高一尺?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考试招的是人才,考的是诚实守信。

  2008年11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次启用了雷同试卷甄别系统,鉴定结果更科学、更负责。相关专家认为该甄别系统失误的几率非常小,但媒体报道质疑试卷甄别系统的案例不断。有网友指出,DNA检测也不是百分百准确,何况公务员考试的答案只有一个,而考生千千万万,试卷雷同的几率非常大。因此,用技术手段对雷同试卷甄别是有必要,但判定雷同卷是事后推定考生存在违纪行为,从法理上来说,考试违纪的认定还需要其他的证据来支撑。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于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理规定。其中,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如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替考等,给予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如抄袭或协助抄袭,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于情节较轻的,如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等,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者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如果考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告知书》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参考地的考试院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考试院将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考生。如果考生申辩后认为仍不能还自己清白,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招生考试招的是人才,考的是诚实守信。而考试作弊“走捷径”,是投机取巧的做法,实质上是缺乏诚实守信的一种体现。考生应该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主考方公正招考,让每一位考生都享有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成绩真实,考试过程公平公正,还考场一个干净的环境。这不仅是考生应该做到的,也是考试机构应该尽到的责任。(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