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玄同:虚假宣传带来的危害甚于保健品本身

06.09.2015  09:42

  近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4个药品和4个保健食品擅自发布含有夸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做功效证明和承诺等问题的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予以通报曝光。(9月5日《京华时报》)

  对于这件事,我们不能仅仅把其归为道德或者不道德。因为商家为利来,消费者也是为“”而来,一利为金钱,一利为健康,正可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笔者当然不是为商家正名,也并非指责消费者,在这个“有买卖就有杀戮”的圈子里,往往是整个社会风气带动了或者助长了不正之气。我们所痛心疾首的是广告宣传刮起这股糜烂之风,而过多的指责显得软弱无力。事实是虚假宣传带来的危害往往比保健品本身带来的危害更甚一筹,正如心理上产生的病害往往甚于生理上的疾病。

  现在利用“明星效应”所做的广告真的让很多人叫苦不迭,真假难辨叫人傻傻分不清楚,而许多明星所追求的并不是药品本身能带给患者怎样的治疗效果,钱是他们的唯一目的,当然“健康”的他们又怎么会关心他们所代言产品的优劣呢?笔者以为金钱至上背后的代言导致的是某些明星“心理罪”的开始,但是他们往往逃避掉了责任,这是很可怕的。最可笑的是普通民众对于明星的追捧达到了几乎病态的地步,这就使得原本有问题或者效果并不理想的产品披上了华丽的外表,成为消费者的“掌上明珠”,这份苦果该由谁来买单呢?

  这会造成恶性循环,基于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信任所产生的危害往往甚于疾病本身,消费者理想中的治愈效果并不能产生相反何能产生危害,但这并不影响人们喜欢他,或者说他们正享受者自己所崇拜明星的毒害,这种毒害是深入骨髓的。虚假宣传所产生的危害是基于心理上产生的治愈感而使的生理上变得麻木,虚假宣传是商家思想上的毒瘤,清除这颗毒瘤不能止于曝光。

  曝光可以使消费者更加清楚地判别真假,同样可以警告商家的不良行为,但是这种效果是微小的。一方面只有彻底断了商家的获利根源或者让其承受比获得利益多数倍的处罚,或许才能斩断一角。另一方面还需在消费者身上找问题,不贪图小便宜,不轻信,一旦遇到被骗及时报警,当然这都依赖于自身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

  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商家的虚假宣传为什么会那么成功,不仅依赖于个人的火眼金睛,还要监管部门的清醒,当然媒体也逃不了责任,一则虚假消宣传广告为什么会被播出来,尤需深思。难道媒体的广告费真的要比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更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