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胁迫卖血案续:涉事血站允许借身份证献血

16.08.2014  20:35

甘肃省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通报,分局近日破获一起团伙组织以辱骂、恐吓、威胁、哄骗等手段胁迫多名未成年人参与卖血案件。涉案的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副站长黄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通报说,今年5月,凉州公安分局在接到受害学生家长报案后经侦办查明,2013年11月起,黄某某为完成公司下达的采集血浆任务,以公司对介绍初次献浆者50元奖金为诱惑,授意张某寻找献浆者。犯罪嫌疑人张某纠集社会无业人员齐某、李某等人,采取暴力殴打、言语威胁的方式,先后胁迫8名未成年人多次前往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公司,利用收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甘肃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血站涉嫌胁迫未成年人卖血一事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根据武威警方发布的消息,犯罪嫌疑人以言语威胁等方式,先后组织8名未成年人到血站卖血,目前,包括血站副站长在内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因涉嫌强迫卖血罪被凉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血站所属公司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昨天傍晚发布公告说:将督促武南浆站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和省卫计委的调查。

这样的案情,让人会联想到许三观卖血记,还有十多年前河南因“血浆经济”兴起而导致的这个艾滋病村的悲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献血人必须是18岁到55岁的健康公民。那么,胁迫未成年人卖血,究竟有一条怎样的利益链?本无献血资格的未成年人为何可以顺利献血?

据武威市公安局日前披露的信息,现年58岁的涉案血站副站长黄某某以给初次献血浆者的介绍人奖励50元为诱惑,授意张某某寻找献浆者,张某某又纠集一些人采取言语威胁的方式,先后强迫陈某等8名未成年人到公司卖血,非法获利6250元。有受害学生家属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去年10月底孩子被人哄骗到武南单采血浆站,孩子看到抽血场景后非常恐惧,提出要离开,但对方将其拉到血站走廊内殴打、辱骂后,强行带回采血室,抽取600CC血浆。另有部分受害人每月被多次强行采血。记者从警方独家获悉,涉事未成年人年龄多为十六、七岁,但目前并未查明相关人员存在殴打行为。目前查明的利益链条大致为:血站会给每名献血者200元左右的营养费,副站长黄某某涉嫌独吞这笔营养费后,分给介绍人50元,再给献血人一点酬劳。武威市公安局宣传处李永明昨天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涉案人数和金额仍有可能上升。

李永明:今年5月份,我们凉州分局有侦查员在办理一起抢劫案的时候有的这个线索,目前这个案子还在进展,涉案人员可能增加,涉案金额可能增加,未成年人也可能增加,目前是8名。

据了解,涉案血站下属于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中生公司昨天傍晚公告称,对于这一案情,已向甘肃省卫计委作了汇报,卫计委专家也已对武南浆站进行了督导检查。中生股份和兰州公司也已派出人员正在对武南浆站进行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的内查;同时,对所属其他浆站进行督查。中生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唐颖昨天上午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唐颖:我们血站的一个副站长不是检方带走了嘛,但是从我们初步沟通的情况,他说他并不知道这些事。我昨天也跟我们的血样管理部去了解了,他们现在说那几个人应该都不是我们的人。首先我们要判断就是事实真相到底是什么样的,如果是,对于我们来说我们会严肃处理,在管理上我们也会有加强。

唐颖还表示,按照规定,血站都会查验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但有媒体报道称,犯罪嫌疑人将未成年被害人组织起来后,会统一发放其收集的成年人身份证。对此,涉案分公司负责人曾解释说,因为献血者对工作人员的提问都能对答如流,所以通过了身份核验。一名地方血站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身份核验的过程的确可能存在疏漏。

负责人:比如说他拿着别人身份证来,或者长得有像的话,这个里面确实有这种情况出现,但是我们要认真核对的,必须要把这个身份搞清楚。

但有受害者家属表示不能接受:“有些假身份证的年龄和被害人相差很多岁,怎么会看不出来?”也有武威当地人告诉记者,她身边有些朋友常去涉案血站献血,如果不是当地人,只要借用一下别人的身份证,也可以顺利献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无偿献血制度。那么,犯罪嫌疑人赚取的“营养费”是否合规?当地血站对有关政策的执行又是否到位呢?

不同于我们平常献的用于临床的全血,涉案血站的经营内容是:采集原料血浆。近十年来,随着我国血液制品生产量的逐步增加,各地相继设置了大量的单采血浆站,保证血液制品生产用的原料。记者昨天致电涉案血站,工作人员明确表示,400CC血浆,给200块钱营养费。

记者:献浆的话我能拿多少钱?

工作人员:200,400毫升,600克,总的说就是。

记者:那我再献得多的话是不是就更多啊?

工作人员:我们这个国家规定的每15天就可以献一次,每采一次都给你200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有关单位可给予献血者适当补贴。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昨天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样二、三百块的营养费并不违规。另据卫生部《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规定,每次采集供血浆者的血浆量不得超过600克。两次供血浆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4天。严禁频繁采集血浆。也就是说,根据这一案件中的现有公开信息,血站的采血量、采血频次可能并不违规。但据前述那位当地人介绍,当地很多去涉案血站献血的人有的是今天去了、明天还是可以去,而且血站每次都会给钱。她还听说,血站的护士如果完成任务可以加工资。专家表示,尽管采血浆时会将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等回输给献血浆本人,但是献血浆者、特别是未成年人如果献的过于频繁,肯定会影响健康,也会影响血浆质量。对此,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有人利用国家的献血补贴政策,胁迫他人特别是未成年献血,必须严加处罚。

郑雪倩:这种情况是要严打,发现一例以后确实要严肃处罚。另外,血站应该严加管理,对于每个献血人员应该有一个初步的审查,是不是未成年,是不是基于自己自愿。

郑雪倩还表示,如果血站所处公司的管理机制因为鼓励增加献血的数量,造成工作人员唯利是图,对于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刻意诱导,就必须加以调整,外部的监管核查也应更加有力。(记者庄胜春 实习记者孔晶晶 李佳思)集到的成年人身份证通过该公司审核后,将受害者血浆卖给该公司血站,非法获利6250元。

相关办案人员称,这是当地近年来涉及的未成年受害者人数最多、性质极为恶劣的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将依法受到严惩。

我国《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规定,划定采浆区域内具有当地户籍的18岁到55岁健康公民可以申请登记为供血浆者。单采血浆站在每次采集血浆前,必须将供血浆者持有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供血浆证》与计算机档案管理内容进行核实,确认无误的,方可按照规定程序采集血浆。

舆论认为,事件暴露出相关部门在未成年人供血监管上的失职,对于血浆管理者和卫生监管方,应问责到底。(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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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上市或受影响

据了解,涉胁迫未成年人卖血的武南兰生单采血浆公司隶属于国药集团旗下子公司中国生物技术集团。目前中生集团正筹划在港IPO,业内分析指出,此次事件将给中生集团带来负面影响,年内上市或无可能。

据了解,武南兰生单采血浆公司为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之一,而兰州所隶属于中生集团。由于审批的限制,中生集团仍旧是国内最大的血制品企业,旗下该项业务占到整个公司业绩的一半左右。自2013年1月起,中生集团计划募集资金117亿元在港上市,原本计划2013年底完成上市,但至今仍处于上市筹备阶段。

这次事件对中生的上市还是会有所影响。”盛德资本高级分析师李智刚表示。(记者平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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