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成效初显

05.11.2015  11:05

  行政复议,俗称“民告官”,是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手段。通过创新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截至10月底,我省相关设区市及试点县(市)今年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平均增长58件,增长率109%,纠错率达91%。“民告官”更加简便、公正。

  据了解,行政复议委员会实行委员议决制,对于重大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将以案件审查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中审查和表决。为让行政复议更加公平、公正,各地先后引进16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审理案件,从审理机制上努力排除可能影响案件公正的各种因素,保证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因而受到群众欢迎。在土地征收、城镇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公安、工商、税收等社会热点领域,越来越多的群众将行政复议作为理性维权的重要途径。

  长效运行,制度建设是关键。2012年试点行政复议委员会来,省政府法制办会同、指导各地制定了全体会议议事规则、案件审理会议议事规则、委员守则等各项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地也相应制定了有关制度和措施,共配套出台制度6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