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推行行政审批“削权、晒权、优权、管权”
吉安市坚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简政放权作为推进“三单一网”建设的“突破口”和“先手棋”,按照用政府权力“减法”换取市场活力“乘法”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削权、晒权、优权、管权”。
一是大刀阔斧“削权”。 以“下放三权(审批权、执法权、办事权)、强化一权(否决权)”为重点,进一步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市本级共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96项,精简260项,精简率达73%;行政执法权由6709项精简为1536项,下放5173项,下放率为77.1%。同时,市本级的2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于今年6月底前全部取消。
二是清单管理“晒权”。 通过三次梳理上报、三次审核反馈的“三上三下”工作流程,梳理出市级行政权力事项4842项,县(市、区)行政权力事项5193项、便民服务事项1126项,形成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市本级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和《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规范指导版本》,将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三是流程再造“优权”。 制定出台了《吉安市关于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整合梳理,简化前置审批条件、再造办理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市本级的前置审批事项由341项精简为128项,精简率62.5%,办理环节由4655个精简为1622个,精简率65.2%;平均项目办理时限由13个工作日缩短为5.06个工作日,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
四是扎紧藩篱“管权”。 出台了《吉安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定》,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行政审批权、办事权、执法权、审批前置条件等四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出现推诿、扯皮和监管真空。同时,严格做好网上审批系统和统一电子监察平台的对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