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专项监督民事行政虚假诉讼 查微析疑挖出“案中案”
或逃避对外债务,或规避法律和国家有关管理政策,或为了获取其它非法利益,当事人虚构案件事实、伪造证据、编造法律关系,一手炮制虚假诉讼,消耗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信力。对此,江西省检察院从2014年起启动该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深挖并查处了一批“案中案”,有力地维护了民事行政诉讼秩序,保障了司法公正。近日,该院召开座谈会,对专项监督活动进行总结和深化部署。
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发现虚假诉讼案件163件,已办结90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6件,移送一般刑事犯罪线索11件;共有29人因参与虚假诉讼涉嫌犯罪而被立案侦查,其中11人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
主动靠前, 深挖案件线索
当事人双方相互勾结,案件表面要件齐备,如何让极为隐蔽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浮出水面,考量着检察机关的监督智慧。江西省检察机关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广辟案源,深入挖掘有效线索。据统计,专项监督活动中被查处的虚假诉讼案件,该省检察机关依职权发现已成为主渠道,占案件总数的73.3%,当事人申请监督和案外人控告举报则分别占10 %和16.7%。
江西省检察院在实践中发现,虚假诉讼涉及的领域均为财产纠纷,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保险理赔、民间借贷、房地产权属等三类领域,分别占案件总数的35.3%、30.1%和14.1%。该院指导该省检察机关除深入社区、街道、乡镇、企业等宣传民行检察职能和虚假诉讼危害性外,对虚假诉讼易发的保险、银行、房管等部门,要主动上门,跟进了解,收集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九江市检察院在走访该市某保险公司过程中,经过协商由该公司先行筛查了20件存有疑点的保险理赔诉讼案件线索,向检察机关提供。经核实,检察机 关确定其中6件属虚假诉讼案件,虚假率占30%。峡江县检察院了解到该县工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债权债务纠纷,分析其中可能存在监督线索。经主动与有关单位联系,峡江县检察院在清查活动中发现了两起工程施工人员与他人串通,伪造虚假合同及欠条提起诉讼,企图骗取政府清偿债务60余万 元的虚假案件。峡江县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撤销了原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公安已对相关人员涉嫌犯罪事实侦查终结,目前移送至峡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省检察机关还注意从日常办案中加强研判,总结虚假诉讼案发规律,及时发现监督线索。丰城市检察院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为切入点,调取了该市法院审理的有关此类案件卷宗,将具有“以调解方式结案、诉辩双方缺乏对抗、法律文书直接要求保险公司将赔偿款打入原告帐号、原告和被告代理人都是外地人” 等明显虚假诉讼特征的案件,作为重点调查对象,从中挖出3件虚假诉讼线索。
紧扣关键, 辨析案中疑云
虚假诉讼案件中,利益受侵害的一方当事人往往没有能力获取相关证据。该省检察机关针对案件疑点,积极审慎运用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采取必要的查询、调取、复印相关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或案外人以及委托鉴定等调查措施,查明事实、固定证据,为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调查中,我们注重紧扣关键环节,查证确认是否为虚假诉讼。”江西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人介绍,该省检察机关抓住诉讼证据、关键涉案人员 等重点环节,对起诉书、合同书、借条、鉴定意见书等主要诉讼证据细致审查,看是否存在伪造、虚假等情形,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等案件关键人员,加大调查力度,以突破案件,同时注重从当事人经济状况、对外债权债务、履约能力、执行款物去向等方面入手,查明当事人诉讼的动机和目的,收集补强相 关外围证据。
都昌县检察院在审查罗付北等28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中,发现其中一份民事诉状签名的原告系不满2周岁婴童,顺藤摸瓜、从中发现了肇事车辆股东 假冒28名当事人签名起诉的虚假诉讼案件(法院原审调解由保险公司赔偿罗付北等28人损失共计42.99万余元)。经九江市中级法院指令再审,今年1月6 日,都昌县法院认定原审诉讼系虚假民事诉讼,再审裁定撤销原审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起诉。
抚州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虚假土地转让纠纷案时,在查明据以起诉的投资落户协议系伪造的同时,进一步围绕执行款去向、被告对外债务情况等开展调 查,查实执行款原告未收取、反而进入了被告投资的企业以及被告对外负有大量债务等一系列事实,进而充分证明了该案系原告与被告恶意串通,伪造证据,通过执 行调解书确认的债权,帮助被告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今年3月,抚州市中级法院认为该案伪造了证据,执行结果与诉讼目的相矛盾,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成立,判决 撤销原审调解书,并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
注重延伸, 增强监督效果
虚假诉讼以窝串案为主,往往发现一件、带出一串。专项监督活动启动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串案51件,占已办结案件总数的56.7%。
为深化办案效果,该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不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注重延伸监督触角、延展办案思路,对内注重加强与反渎、反贪、公诉、侦 监、控申等业务部门横向协作配合,通过定期交流案件信息、双向移送案件线索、互派人员协助调查、成立联合办案组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合力,逐步形成民行部门牵头、多部门通力配合监督虚假诉讼的工作格局。对外积极争取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支持与配合,通过个案协商、联席会议、研讨交流、联 合办案等方式,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良好外部氛围。
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坚持对“事”、对“人”监督相结合,在办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时,发现该案诉讼代理人周某勾结他人篡改、伪造诉讼证据骗取保险理赔的线索。该院以周某为目标,对周某代理的所有此类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发现14件案件均涉嫌虚假诉讼,目前已核实确定7件,取得了“查一件、 挖一串”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