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一女子事业编遭人顶替 当地纪委调查

17.05.2014  17:35

  央广网衡阳5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湖南衡阳市民在广东打拼多年,却没有想到自己在老家的事业单位有一个带编制的职位,让她感到意外的是,2011年至今,一个跟她同名同姓,而且身份证号码一模一样的人,占用了她早年苦苦等待的事业编制、工作机会,这么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到底是谁?

  这个剧情电影电视剧里经常见到,这个事情还要从去年8月说起,曾巧娟在广州申办社保卡时,意外发现电脑显示的自己身份信息属于一个脸颊偏胖的陌生女子,更奇怪的是,随后当她去办银行卡的时候,因为她本人与身份证系统内显示的头像不符,而遭到拒绝。曾巧娟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人冒名顶替了。

  曾巧娟:在去办理证明时,在阳光工作服务台上有一个人,跟我同名同姓,跟我的身份证上全部一模一样,只是换了一个头像,办了一张我的身份证。

  1981年出生的曾巧娟,2000年毕业于耒阳师范学校计算机专业。据她回忆,当年她通过母亲找到衡阳县财政局的贺祖信,希望他能够从中帮助安排。这是她能找到的唯一“关系”。贺祖信,时任衡阳县财政局非税局局长,目前已经退居二线了。

  2000年,根据人事政策的安排,衡阳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接收曾巧娟。由于人满为患,2005年,曾巧娟被安排到计生服务站,确定了她的事业编制。计生服务站也将曾巧娟派遣到衡阳县演陂镇,但是曾巧娟没有去报到。曾巧娟告诉记者说,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了事业编制。

  2011年,县计生局将曾巧娟调回计生服务站。也就是说在这时,脸颊偏胖的陌生女子才以曾巧娟的身份进入计生服务站工作,直到2013年曾巧娟发现自己的身份被冒用。那么这个假曾巧娟究竟是谁呢?结果让曾巧娟大吃一惊。

  曾巧娟:因为我们当时对这个不懂,我委托贺祖信去分配工作,她是贺祖信的侄女,贺祖信老婆的侄女,贺祖信对我的信息是清楚了解的。我也不敢提什么要求,我的要求就是帮我应时恢复工作。

  原来当年曾巧娟唯一能够找到的关系,就是贺祖信,当时贺祖信真的为曾巧娟办成了编制和工作,只是最后进入单位工作的,是冒名顶替的假曾巧娟也就是聂小力。而这个聂小力,恰恰是贺祖信妻子的侄女。通过询问当地派出所,曾巧娟得知,聂小力是在2009年取得假身份。

  曾巧娟:她是2009年7月办了我的身份证,4月8号办理的,2011年才去上班的,我找到她以后,她说帮我代替工作,找不到你吗,等你回来后就把工作还给你。

  为什么聂小力要冒用别人的身份上班呢?曾巧娟聘请的律师邱伟东告诉记者,他曾就此找到了贺祖信。贺祖信称,聂小力的学历过不了关,想借曾巧娟的毕业证、学历证把她送进去。律师邱伟东告诉记者,现在他要帮助当事人起诉衡阳县公安局和贺祖信、聂小力等人,要回自己失去多年的权益。

  邱伟东:恢复工作以后,那她前面的呢,她本来2000年就参加工作的,这个时候恢复工作,她前面的工资,其他的这些福利待遇能不能帮她恢复。

  目前,衡阳县纪委已对这一冒名顶替事件及其背后可能存在的违纪问题展开调查。目前,衡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黄明初说,当地已经研究决定,恢复曾巧娟的工作。同时,对于事件中可能涉及到的违法违纪问题,将进行调查。

  黄明初:下午参加单位有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劳动局、计生主管单位,还有纪委牵头、监察、公安、编办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恢复工作涉及到的部门都参加了,依法追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湖南普特律师事务律师曾昕认为,以他人身份冒名顶替别人编制工作将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曾昕:如果伪造了假的,那就是伪造国家公文印章。冒用一个是行政责任,居民身份证法,这是第一条。第二条就是用民法上面的民事责任的侵权,要求它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款,赔偿损失,公安机关搬出来的这个假东西那就是冒用的。如果是纯民事角度,一个是可以追求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责任的,如果它伪造的话就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给予追责。

  那么最后曾巧娟能不能够把本该属于自己的权益拿回来呢?我们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