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欲购衣中秋回乡探亲 路遇车祸无奈截肢

10.09.2015  13:30

事发现场有大摊血迹。

事发路段非机动车抢道现象严重。

事发广州海珠区江南大道中,电动车司机当场身亡,事发路段五类车载客现象严重

■采写:新快报记者 彭程 董芳 张亮

■摄影:新快报记者 彭程

昨日上午9时许,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内环路下桥位旁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551路公交车与一辆载着乘客的电动单车相撞,电动车男司机当场死亡,女乘客左腿重伤,送院后进行截肢手术。

据了解,今年40多岁的女乘客是四口之家的唯一经济来源,昨日原本准备外出买些小孩衣服,中秋节带回湖南老家送给儿子。

记者回访现场发现,虽然事发路段是划了黄线的公交车专用道,但却不断有五类车和单车穿行,险象横生。广州交警提醒市民请勿驾乘“五类车”,坚决抵制“五类车”违法行为。

事发

电动车司机当场死亡

事故现场位于江南大道中北往南方向、广州市海珠商务职业学校对出路段。据街坊陈女士介绍,昨日上午9时30分许,她当时正准备外出办事,刚好经过事发路段附近的个人行道,“突然听到有人喊出事了,我还被吓了一跳”。陈女士说,她随后往前方望去,只见一辆电动车横着倒在一辆551公交车后方约1米处,有一男一女倒在公交车右边的后轮边上。她回忆说,一名衣着打扮看着比较年轻的男子侧身躺在了路上,一动不动,而女伤者看起来大约30到40岁,穿着牛仔短裙和牛仔上衣,脸朝地面地趴着,明显被撞断了左腿,但还有意识。

目睹整个救援过程的程先生则说,当救护车赶到现场后,男子脑部已经流出大量鲜血,抢救无效确认死亡。而女伤者当时俯卧在地上,“她的左腿膝盖以下已经血肉模糊。”程先生推测说,可能是当时电动单车撞上了公交车,被压在后轮下,女伤者就被公交车拖拽着挪了一段路。随后,女伤者被送往附近的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抢救。

现场

五类车、自行车与公交车抢道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新快报记者赶到事故现场,该处就在内环路江南大道中出口桥脚旁的一条单向公交车专用车道,交警已在现场用警戒线围蔽了整条车道,不少途经的车辆行至路口才知道无法通过,只能倒车出来。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551路公交车停在了路中央,前方还停有一辆拖车,而在公交车右后轮附近的地面上有一把扫把,旁边一堆用来盖住地面血迹的沙土已被染红。记者留意到,该辆551公交车车身上并没有明显的撞击痕迹。10时45分左右,这辆停靠在路上的公交车由巴士公司工作人员开走,车轮在地上带出一道暗红的血痕,交警随后解封了现场。

在该路段恢复通行后,记者在场看到,虽然该处是划了黄线的公交车专用道,但路面上出现最多的却是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五类车的身影,公交车、五类车和自行车抢道的画面频繁出现,不时还有行人穿行,险象横生。此外,由于该处是下坡路段,无论是五类车还是自行车,行经时的速度都相对较快,不少公交车在经过时都要直踩刹车。

路旁一名店主对新快报记者表示,附近一带的五类车载客现象十分常见,而且经常逆行、冲红灯,“那些司机为了图快,左右穿插横行无忌,经常都能看到一些很惊险的镜头,但还是很多人去搭,反正我是不敢搭乘的”。

家中顶梁柱无奈要截肢

昨日中午1时许,在广医二院11楼手术室的门前,记者看到了女伤者的小姑子陈女士。她的电话一直响个不停,都是其他亲戚打来询问情况,这让事发时不在现场的陈女士一脸惆怅,不知如何作答。

大约3个小时前,还在家里睡觉的她接到嫂子霍女士的电话,“她打给我的时候已经是有气无力的了,只说自己出了车祸,送去了什么医院,让我过去”。

来不及多想,陈女士匆匆地赶到了医院,她回忆说,当时霍女士被送进了手术室,已经听不到自己的叫喊声。由于她是霍女士在广州唯一的亲人,当医生要求在截肢手术签名时,她也只能无奈地写下名字,“她伤得太重了,如果不截肢可能连命都保不住”。

1时30分,手术室还没有传出消息,等候区内心急如焚的陈女士不停地感叹。据她介绍,她的哥哥和霍女士已结婚多年,由于哥哥患病无法工作,40多岁的霍女士便离开湖南永州来到广州,和陈女士一家一起在江南大道中开了一家店铺,做点小生意。“她是家里的顶梁柱。”陈女士说,哥哥和霍女士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今年才20出头,在读医科大学每年都要缴纳不菲的学费,小儿子才刚刚8岁留在老家。

一家的担子就挑在了她的肩上,现在再出这样的事,真是不知如何是好。”她说,昨日上午,霍女士出门准备到外面买一些小孩子的衣服,“她已经想好了要在中秋回老家,就是想带些小礼物回家给儿子的,谁知道却发生这样的事”。陈女士说,自己现在无暇顾及其它问题,只想霍女士能早日康复。

记者随后从院方了解到,女伤者于昨日上午10时许被送院救治,由于当时她的左小腿上段毁损,伤情严重,因此只能采取截肢手术。经过2个小时的手术治疗后,伤者已脱离了生命危险,昨日下午3点多已经从麻醉中清醒过来,目前生命体征正常,但仍需留院观察。

■交警提醒

请勿搭乘“五类车” 抵制“五类车”违法行为

记者从广州交警处获悉,昨日上午9时20分许,在江南大道中北往南方向106中学对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和一辆巴士相撞,男驾驶员当场死亡,车上的一名女乘客重伤,随后被送往医院。目前事故仍有待进一步调查。

广州交警提醒市民,“五类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危害市民生命安全,特别是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瓶车、人力三轮车(黄包车)等均不具备搭乘人员的安全技术条件,如果搭乘人员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您自身的安全,为了广州交通环境的有序、安全和畅通,请您从每一次出行做起,不驾乘“五类车”,坚决抵制“五类车”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