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补充完善万村千乡信息系统数据的函

06.03.2015  19:45

  

  关于请补充完善万村千乡信息系统数据的函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商务部《关于请补充完善万村千乡信息系统数据的函》(商建区域函[2015]79号)要求,近期商务部正在对万村千乡信息系统进行清理总结,以便完成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历史数据的汇报分析工作。由于工程实施时间长、企业变动大,我省在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系统中存在数据不完整、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具体情况见附件),需各地补充完善。为做好万村千乡信息系统补充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督促本地各承办企业及时录入2012年和2013年项目建设信息,并补录2005年—2011年项目建设信息。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要与项目建设数量一一对应。如主管部门录入与企业录入的项目建设数存在差异,需进行说明,并根据资金与项目的对应情况补充填报项目信息。

  2. 请督促各承办企业完善企业信息,完善建设项目的地址信息,并更新项目的存活状态。

  3. 请督促各承办企业报送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经营情况(季报),尤其是截止2013年底的经营情况(季报)。

  4.请于2015年3月20日前做好信息系统数据的补充完善工作,做到财政扶持资金与项目一一对应。省直管县(市)万村千乡信息系统数据补充完善工作由所在设区市负责,相关情况由设区市统一汇总上报。数据填报情况将作为下一步农村市场工作的重要参考,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按时完成。

  5.如果用户账号和密码、历年相关建设项目数量和拨付资金不清楚的,可联系咨询省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联系人:市场体系建设处 王玮

  省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赵禹、罗帅

  联系电话:0791-86216970

  传真电话:0791-8640757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江西省万村千乡承办企业补录信息表

  2.江西省承办企业需要补充企业信息的名单

  3.江西省承办企业需要补报2013年季报的企业名单。